公有供海港貨物及國防軍事運補之鐵路直接用地免稅
釋函標題:
公有供海港貨物及國防軍事運補之鐵路直接用地免稅
釋函內容:
主旨:有關高雄港務局經管之○○地號等61筆省有地(編者註:已改為國有地),為高雄港進出口貨物及國防軍事運補之鐵路用地,該鐵路應可認屬鐵路法第2條所定之專用鐵路,其直接用地准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第1項第8款規定免徵地價稅。說明:二、查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第1項第8款規定,公有土地供鐵路直接用地使用,地價稅全免,但不包括其附屬營業單位獨立使用之土地在內。有關高雄港務局經管之前開省有地,經准交通部87/12/24交航87字第053555號函復,略以:「查鐵路法第2條規定,鐵路包括國營鐵路、地方營鐵路、民營鐵路及專用鐵路等,本案土地既為高雄港務局於『鐵路用地』興建鐵路,以供高雄港進出口貨物及國防軍事運補之用,足以認定該鐵路即屬鐵路法第2條所定之專用鐵路,……。」準此,該鐵路之直接用地,應准依上開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免徵地價稅。(財政部88/01/12台財稅第881894841號函)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查找、自辦市地重劃諮詢、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買賣、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新泰塭仔圳、機場捷運A7站、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八里台北港、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板橋江子翠重劃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