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都市更新單元內未開闢公共設施保留地,依都市更新條例第45條規定辦理容積移轉之執行疑義乙案
內政部98.10.26台內營字第0980185951號函
一、有關貴府函詢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有否本條例第45條容積移轉之適用及都市更新容積移轉容積量是否包含於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上限規定乙節,查本部89年9月18日台內營字第8909397號函說明二、四業已明釋在案,仍請依上開規定辦理。
二、至可否限制可移入容積地區範圍為同一更新地區(單元)範圍乙節,查97年1月16日修正公布施行之本條例第45條,已刪除轉移至同一更新地區範圍之限制。
三、另旨揭條文所稱準用都市計畫法第83條之1第2項所定辦法之準用範圍,該條文業已明定,請依規定辦理。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買賣、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買賣、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專辦查找、自辦市地重劃業務諮詢、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死亡絕嗣土地買賣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新泰塭仔圳、新莊知識產業園區、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站、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八里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北投奇岩新社區、北投士林科學園區、 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