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4日 星期二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關於都市更新條例第46條第1款更新期間地價稅獎勵之疑義案

關於都市更新條例第46條第1款更新期間地價稅獎勵之疑義案
內政部97.11.7台內營字第0970808893號函
按都市更新條例第46條第1款所稱「更新期間」,同條例施行細則21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略以,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發布實施後,都市更新事業「實際施工期間」,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另建築法對於「施工期間」無明文規定,惟其第53條規定略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發給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時應核定建築期限,其期限以開工之日起算,因故未能如期完工時得申請展期,未申請展期或已逾展期期限者,其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失其效力。本案請參酌上開規定,就個案更新工程之事實狀況,本於權責自行認定。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買賣、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買賣、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專辦查找、自辦市地重劃業務諮詢、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死亡絕嗣土地買賣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新泰塭仔圳新莊知識產業園區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八里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北投奇岩新社區北投士林科學園區 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