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4日 星期四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經本部都委會會議審決:「...重新研擬後再行報備...」應否再依法定程序辦理疑義

經本部都委會會議審決:「...重新研擬後再行報備...」應否再依法定程序辦理疑義
內政部71.12.7台內營字第一一七四一五號函
查廬山風景特定區計畫案既經南投縣政府依都市計畫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辦理公開展覽,其經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修正或上級政府指示修正者,自得依同法第二項免再辦公開展覽;至於應否再提經各級都委會審議,請本於職權依照法令規定逕行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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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買賣、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買賣、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專辦查找、自辦市地重劃業務諮詢、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死亡絕戶土地買賣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新泰塭仔圳新莊知識產業園區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八里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北投奇岩新社區北投士林科學園區 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河川地」非屬於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之公共設施用地

「河川地」非屬於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之公共設施用地
內政部71.12.6台內營字第一二七○○九號函
查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公共設施用地應以都市計畫法第四章規定所指定者為限,前經本部以65.6.17台內營字第六八六九五四號函示在案,本案「河川地」非屬上開規定所指定者,自不得視為公共設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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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塭仔圳新莊知識產業園區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八里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北投奇岩新社區北投士林科學園區 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計畫道路可否視為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項但書所稱「民國六十二年九月六日都市計畫法修正公布前,經編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

計畫道路可否視為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項但書所稱「民國六十二年九月六日都市計畫法修正公布前,經編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
內政部71.11.27台內營字第一二二二九二號函
查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公共設施用地,係指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所劃設之公共設施用地。本案基隆市復興路二一二巷計畫道路,既經基隆市政府函稱,係該府於六十五年十二月八日方以基府工都字第六九○一號公告列為都市計畫道路,故其土地被徵收不合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項但書「民國六十二年九月六日都市計畫法修正公布前,經編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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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專業諮詢★為「室外兒童遊樂園,可否在商業區及住宅區設立﹖應否設置停車場﹖其停車面積如何計算?」

為「室外兒童遊樂園,可否在商業區及住宅區設立﹖應否設置停車場﹖其停車面積如何計算?」
內政部71.11.11台內營字第一一八五七九號函
經查新竹市新龍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設立兒童遊樂園,如申請地點在都市計畫住宅區內,核與都市計畫法第三十四條立法意旨不符,應予不准,如申請地在商業區,則請本於職權逕行依都市計畫法第三十五條之法意旨核處。至於兒童遊樂園設施部份如屬建築物其停車空間之計算及留設,應由該管主管建築機關,本於職權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九條及同規則同編第一條第四款、第五款之規定逕行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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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專業諮詢★獎勵投資條例核發工業用地證明書及准予設立工廠登記之廠地因擬定都市計畫牴觸公共設施用地(兒童遊樂場三),可否申請核發增建執照疑義

獎勵投資條例核發工業用地證明書及准予設立工廠登記之廠地因擬定都市計畫牴觸公共設施用地(兒童遊樂場三),可否申請核發增建執照疑義
內政部71.11.9台內營字第一二一四六三號函
按依獎勵投資條例核發工業用地證明書及准予工廠設立登記之廠地,因擬訂都市計畫致違反分區使用規定,其已准設廠但未建廠及未辦理登記,暨已准設廠,正分期建廠中者前經本部研商,並報奉 行政院67.11.16台六七內一○二六三號函明定「依據法律不溯既往之原則,可規定限期准其興建,但不應影響當地都市計畫道路系統,如逾期仍不建廠時則視同自行放棄建廠計畫」在案,依照前開本部會商結論規定,該等廠房之興建應依原核定計畫(按原面積、動力不增加污染程度)完成設廠以後,依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一條、第五十一條規定管理,如興辦工業人自願放棄建廠計畫者,自得依其意願辦理。準此,本案松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原經核准設立工廠登記,申請於都市計畫兒童遊樂場用地與建廠房乙節,為免影響將來公共設施之興闢並減少該公司之損失,應請勸導該公司放棄建廠計畫,如不接受勸導,再行依照前開院函指示核辦,惟仍應按原核定計畫興建,不得增加原核准動力設備及增加二、三樓建築延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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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釋示都市計畫法十九條之規定

釋示都市計畫法十九條之規定
內政部71.11.4台內營字第一一九三三三號函
按都市計畫法第十九條明定,都市計畫在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向該管政府提出意見,由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都市計畫公開展覽期滿後所提意見,可否受理,得依本部63.6.20台內營字第五八三五五三號函規定由主管單位酌情處理。至於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未予採納之建議,得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於再次通盤檢討地區都市計畫時,依法予以提出供各級都委會審議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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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其呈經核准之計畫...」究應由何機關核准辦理

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其呈經核准之計畫...」究應由何機關核准辦理
內政部71.10.22台內營字第一一○八八四號函
查依法所徵收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其使用之期限自應依照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呈經核准之計畫期限使用,至所稱「呈經核准之計畫期限」,係指土地徵收計畫書內所述明之使用期限而言;惟為期所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能確實依前開呈經核准之計畫期限使用,各級地方政府應就其都市發展趨勢及財力狀況,詳慎考慮於土地徵收計畫書內,載明其開闢使用之年限,並應確實依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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