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准無償撥用設定地上權之公有土地,其地上權應由申撥機關處理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83年3月22日台(83)內地字第8304039號函
【要旨】
奉准無償撥用設定地上權之公有土地,其地上權應由申撥機關處理
【內容】
關於奉准無償撥用設定有地上權之公有土地,其地上權價值之發放或提存,參照行政院72年8月31日台72財字第16024號函規定,應由申請撥用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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