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配地不公 芎林拆遷戶 不惜抗爭
新竹縣芎林鄉都計區拆遷安置戶日前聚會,抗議縣府配地不公,到場者幾乎都舉手贊成今天要到縣府陳情。(記者黃美珠攝)
配合政府拿出土地做區段徵收,誰知領回的配地不足縣府承諾的四成,有的拆遷戶甚至得自掏腰包,繳納一百四十萬的差額地價。新竹縣芎林鄉都計區四十五戶拆遷戶共組自救會,今天將請縣長邱鏡淳評評理,如不能如願,將發動抗爭。
拆遷戶希望縣府降低土地認購價格,讓農地可獲得政府當初承諾的四成回饋。建地部分也可使住民不用繳交額外差額,或以優惠認購價,配置合理坪數的街廓供蓋屋居住。
縣府:建地農地 依法配領
新竹縣政府地政處處長鄭福生說,依照土地徵收條例,區段徵收配地回給地主四成,指的是總徵收面積的四成,配回給所有地主;各地主再依自己土地的權利價值,依比例配領。
他說,這是基於有些被徵收地是建地,有的卻是農地,價格差很多,不能單純以面積來計算之故,縣府依法行政,沒有說過各個地主可以各自拿回四成。而且縣府配回給拆遷安置戶的土地,面積至少都有卅坪,一定足以新建房舍。
只是有些人的土地面積較小,屬於他的權利價值的土地可能只有廿坪,甚至更少。這時拆遷戶必須用區段徵收的成本,補繳多出來坪數的差額地價。拆遷戶們很火大,認為縣府根本就是在「騙人」,一度和鄭福生針鋒相對。
拆遷戶們說,如果用徵收價格的中間值、也就是每平方公尺三萬六千一百元計算,農地地主真正可領到四成配地的,不到一隻手的手指頭數,絕大多數鄉親,平均只能獲得卅一%的回饋。
建地被徵收者更都要補價差,平均每人要補一百四十萬,「哪來錢再蓋房子?」,有人痛罵「不配回四成,乾脆解編,還地於民!」
自由時報 記者黃美珠/芎林報導 201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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