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市民贈與土地予政府,嗣後政府又以法院和解方式將受贈土地移轉登記予市民,應依土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後,再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市民贈與土地予政府,嗣後政府又以法院和解方式將受贈土地移轉登記予市民,應依土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後,再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七十七年十一月七日台(七七)內地字第六五○○四六號函 
【要旨】
市民贈與土地予政府,嗣後政府又以法院和解方式將受贈土地移轉登記予市民,應依土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後,再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內容】
案經本部於七十七年十一月一日邀集司法院第一廳、法務部(以上均未派員)、貴部及有關機關研商,獲致結論:「按最高法院五十五年臺上字第二七四五號判例,訴訟之和解成立者,依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八十條第一項規定,固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惟此項和解亦屬法律行為之一種,如其內容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依民法第七十一條前段之規定仍屬無效。又土地法第二十五條明定,省市縣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因此本案土地既經移轉於台南市政府並完成登記,自應完成土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之程序後,再辦理申報現值及所有權移轉登記。」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查找、自辦市地重劃諮詢、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買賣、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新泰塭仔圳機場捷運A7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八里台北港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板橋江子翠重劃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