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民眾注意黏貼於門首的送達通知書以免錯失接收重要訊息
部分民眾以為只要不去郵局領取郵件,就能以沒有收到稅單,作為未繳稅款的理由及免除未繳稅的責任,這是錯誤的。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稅單以郵寄方式送至民眾的住所或居所時,倘若民眾不在,家中又無人代收時,郵局為方便民眾領取郵件,會製作送達通知書2份,1份黏貼於門首,1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於信箱內,通知民眾到郵局領取稅單,稅單一經存放郵局,縱未領取,也已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所以呼籲民眾特別留意門首或信箱有無郵局所填發的寄存送達通知書,因送達的文件可能為稅捐稽徵機關寄送應繳納稅款的繳款書,故應儘快去領取,以免錯過稅款繳納期限,還要多繳滯納金,影響自身權益,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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