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優先法案 住宅五法入列
工商時報 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2011-09-16
立院新會期今開議,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優先法案達61項。其中,財經法案計有23案,以明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以及馬總統宣示的住宅五法最具急迫性。立院院長王金平表示,希望總預算案能在12月14日之前完成審查。
立院本會期是第七屆立委最後會期,因為明年1月即將選舉,本會期提前在12月14日停會,因此王金平希望這次審查總預算案能開新例,快速趕在12月14日前完成審查,但如此一來,所有法案預算都要在11月14日前完成初審,才能進入1個月協商期。
國民黨提出的優先法案計61案,其中排名首位的是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其次是馬英九宣示一定要過的住宅五法,包括:土徵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等修正案、及住宅法草案。由於朝野都已各提版本,一般預料在拚選舉考量下,本會期過關可能性很高。
除此之外,勞委會提出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案,放寬外勞工作期限由現行9年延至12年,上會期強烈反對的民進黨團本會期是否會點頭放行,有待觀察。至於馬英九指示勞委會研議勞工有薪家庭照顧假修法,因勞委會仍在草擬法案,不在優先法案名單中。
其他待審的優先財經法案還包括配合縣市改制直轄市的財劃法修正案、公債法修正草案及行政區劃法草案,儘管五都直轄市長強烈呼籲早日立法,但因牽涉選區利益,立委對財政劃分意見很多,本會期能否突破還很難說。
至於財經改革法案部分,包括稅捐稽徵法第23條修正案,將已移送強制執行的稅捐稽徵案件期限從現行5年延長到10年。
另外,避免兩岸雙重課稅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增訂法院委託公正第三人辦理拍賣變賣不動產法源依據的金融機構合併法修正草案。
此外,強制規範董事選舉應採累計投票制、公司若無虧損得以現金發放股息的公司法修正案,強制董事要在董事會中說明利害關係事項的公司法第7、10、206條修正案,放寬國營事業發行公司債規定的國營事業管理法修正案,放寬系統經營者經營區限制的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等,都列入國民黨團本會期優先法案中。
民進黨團昨天也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動基準法、債清條例等修正案,計有26案。
國民黨團強調,會與民進黨團積極協商,希望多通過些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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