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現值漲 月底前賣屋省稅
台北市政府地政處公告明年台北市土地公告現值漲幅12.08%。房仲表示,漲幅雖低於台北縣的15.33%,但絕對土增稅額大於台北縣,想賣屋民眾宜把握12月底前出售,可少課稅。
台北市公告民國100年土地公告現值,經台北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上漲幅度為12.08%。市中心的中正區、信義區及大安區,公告土地現值調幅為前三名,上漲幅度依序為12.59%、12.57%及12.51%。 信義房屋 (9940) 表示,台北市土地公告現值增幅看似少於台北縣,但因為台北縣基準低,台北市基準高,因此台北縣實際賣土地所增課的土地增值稅額仍少於台北市。
信義房屋指出,土地公告現值與民眾售屋息息相關,當名下不動產買賣過戶時,土地公告現值就是課徵土地增值稅的依據,為了減少課稅,想賣屋的民眾最好趁12月底前儘快出售,以減少課稅。
代書業者表示,土地買賣規定「交易」後30天內必須赴地政事務所「申報登記」,代書都會清楚告訴買賣雙方這項規定。
根據這項規定,代書只要在民國100年1 月29日前去地政事務所「申報登記」的標的,都可視為民國99年12月底之前的「交易」,若是1月30日再去「申報登記」,就得適用新的公告現值,買賣雙方應注意。(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010-12-15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