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

★土地買賣★北台灣餘屋量庫存量大減9成 餘1991億

北台灣餘屋量庫存量大減9 1991
奢侈稅後又一招!政府為避免建商囤屋哄抬房價,近日又傳出為迫使建商降價出清不再囤屋,將緊縮建商的餘屋貸款,計畫將由原來的2年期限縮短為半年,逼建商將餘屋出清,那麼,眾所矚目的雙北市,餘屋量究竟有多少?
根據住展房屋網統計顯示,累計2008年至2010年,台北市與新北市未出清新成屋戶數,約有1.6萬戶,其中以新北市6,404戶居冠,桃園地區5,621戶居次,新竹地區約有1,869戶的量體,台北市則為1,468戶。未出清的餘屋金額部分,台北市約有464億,新北市為756億,桃園地區為496億,新竹地區為239億,基隆為37億,總計約有1,991億。
2010年同期統計,北台灣餘屋量已經明顯大幅下降,減少約近9成,顯示在2010年市況大好,自用需求民眾購買新成屋意願提高,使得新成屋的「庫存」量大減,戶數從2010年統計的3.5萬戶,下降到約1.6萬戶,換句話說,政府若真實施緊縮建商餘屋貸款,北台灣受影響的戶數,大約是這1.6萬戶。
住展房屋網總監陳韻如表示,主要是因為2010年整體市場銷售率都很高,使得餘屋去化速度很快。統計2008年至2010年北台灣新成屋市場銷售率,2008年北台灣新成屋平均銷售率約為36%,2009年約為41%,2010年大幅提升至66%,其中新北市及桃園縣銷售率甚至還突破7成,買氣熱絡可見一斑。
再以區域來看,淡水區蟬聯餘屋量冠軍,但是餘屋戶數也是從1,894戶降低至1,130戶;原本居於第二位的林口,2010年新成屋大賣,銷售率達86%,前次統計尚有1,364戶餘屋,到2011年已經下降到472戶;樹林則因三峽北大特區推案大量,因此這幾次統計都名列前五名,不過餘屋戶數大約也是減了一半。
MyGoNews方暮晨/台北報導2011-03-08

★土地買賣★警告!慎防新莊投資客「拋售潮」

警告!慎防新莊投資客「拋售潮」
近年新北市房價最火熱區段非新莊副都心莫屬,然而,政院奢侈稅一出,受傷最慘重的區段,也極可能是新莊副都心與頭前重劃區。東森房屋新莊副都綠堤加盟店店長簡光鴻表示,近來副都心周邊投資客多有「腳底抹油」,趁早出場的默契,若民眾有意購置頭前段產品建議40~45萬元為合理價位,副都心則是50~55萬元。
不過,代銷業者的看法則並不太一樣,現階段在頭前重畫區的許多個案賣價,都已經超過每坪50~55萬元,與仲介的觀點差距達2成之多,鄉林建設在新莊副都心正在銷售的個案,據了解,房價開價逼近「7字頭」,也與房仲的觀點有很大的差距。重點是,這樣的開價依舊能夠成交,顯然,預售市場與成屋市場對於房價觀點還是有某些程度上的差異。
簡光鴻表示,新莊副都心、頭前重劃區周邊中古屋行情在近年房價飆漲的影響下,行情跟著水漲船高,以中港大排沿線中華路中古電梯大樓,知名社區忠誠星鑽、五星尊爵系列產品,每坪行情已站穩35萬元大關,更有高樓層個案成交價逼近每坪40萬元。以此推估周邊預售案合理成交價,頭前段為40~45萬元、副都心50~55萬元,然而,部份投資客購置成本已超過合理區間,未來因為奢侈稅而影響房市,一旦這個區域「拋售潮」出現,簡光鴻斬釘截鐵的說:「肯定有人會虧本。」
此外,由於近年市場主流多為中大坪數產品,首購民眾若有意遷入新莊,預算又沒那麼高。簡光鴻推薦中平商圈周邊的歐洲村重劃區,此區段大樓屋多在10年內,且各項生活機能皆便利,距離未來機場捷運泰山站,步行距離也在10~15分鐘內,尚可接受,目前此區段大樓每坪行情28~32萬元,2房含車位,坪數約28坪,總價約1000萬元左右。若仍超出預算,簡光鴻則推薦中信街、昌明街之公寓產品,兩區段皆位新莊副都心南側,公寓每坪行情約24~28萬元,坪數約30坪上下,總價700~800萬元。
至於,換屋型產品則推薦中港大排沿線中古大樓。新北市水利局表示,中港大排污染改善、治水、親水及相關橋樑改建工程,以「治水、清水、親水、透水」為目標,目前工程進度為65.4%,工程於20081027日開工,其中副都心段河廊已於2010年底完成,預計20119月底將全部完工。
簡光鴻指出,中港大排整治計畫將帶給兩岸住家親水景觀,且周邊不乏40~70坪中大坪數規劃的換屋型產品,但此類社區多為當地指標社區,釋出量不多,目前每坪行情32~36萬元,總價1800~2700萬元,簡光鴻表示,不少北市換屋族經濟能力足夠,著眼未來環境與增值力道,對此區段產品接受度高。
MyGoNews 林承志/台北報導2011-03-08

★土地買賣★北市商辦均價 創新高

北市商辦均價 創新高 
永慶房仲集團今天說,不受奢侈稅等利空影響,台北市商辦需求量持續擴大,12月商辦成交平均價格已來到每坪新台幣53.8萬元,是歷年來的新高。
永慶房仲說,台灣投資環境日漸成熟,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也持續在各國招商,吸引外資、台灣金融壽險業及中小型企業加碼布局商辦市場,商辦需求量持續擴大。
不過,今年在面臨全球物價膨脹的起漲點之際、以及年後股市轉淡、奢侈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草案)開徵影響,房市也瀰漫著一股利空氛圍。
永慶房仲集團研展室協理黃增福表示,高資產人士看好兩岸經濟協議(ECFA)帶來的投資效應及商辦需求,鎖定商辦作為長期置產比重的趨勢明顯增加。因此,目前鎖定短期不動產交易加重課徵的奢侈稅對商辦市場影響並不大。
根據永慶商仲事業部統計,今年首季購買商辦作為資產配置的買方已增加到6成,加上兩岸政策開放所帶來的陸資、陸客商機,以及從海內外投資人士加快布局台灣房地產的現象來看,商辦市場正是大通膨時代最具補漲抗跌的代表性產品。
永慶商仲事業部說,商用不動產只要位處市區 1級地段的產品,上市往往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吸引大戶買家用較高價行情搶案,例如今年 1月成交每坪135.7萬元的「台北金融中心」大樓、創商辦單價新高,身價扶搖直上。
根據永慶商仲事業部統計,台北市中小型辦公大樓價格從2年前金融海嘯時的每坪36.4萬元上漲至目前的53.8萬元,漲幅高達47.8%,均價更創歷年來的新高。
黃增福表示,國內外商辦買家為迎接ECFA啟動的外資、陸資來台投資熱潮,擴增對台灣商辦市場的需求,買方追價意願明顯提升。台北市A級辦公商圈的敦南、復北、信義計劃區及外圍的內科、南軟園區等處,更是熱門的首選區塊。
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2011/03/08

★土地買賣★奢侈稅影響住宅市場 商辦衝擊有限

奢侈稅影響住宅市場 商辦衝擊有限
奢侈稅造成國內房地產業大地震,不過,駿馬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受託管理人、台嘉國際總經理林裕仁分析,奢侈稅主要影響在於住宅市場,對於商辦市場影響有限,因此,駿馬一號今年將積極找尋適當投資標的,又以大台北地區、租金毛利率3%以上為首選。
台灣工銀在20075月成立「駿馬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股票代號01008T),當時由台工銀旗下的台工銀科技顧問與嘉新國際合資成立台嘉國際,資本額5,300萬元,受託執行該基金名下資產及不動產的管理;目前駿馬一號擁有國產實業大樓、中鼎大樓及漢偉資訊大樓三個投資標的。
近來被延攬出任台嘉國際總經理的林裕仁認為,奢侈稅對房地產市場是「短空長多」。林裕仁以2006年中國上海的打房事件為例,當年中國政府祭出「兩年內移轉課稅40%」的政策遏阻炒房,讓上海房市停滯了兩年,不過,因為自住需求還在,現在上海房地產價格仍然上漲,並沒有因此而崩盤。
特別是投資客的炒作標的,都以住宅商品為主,少有投資客砸大錢買商辦炒作,林裕仁強調,商辦的投資者都著重穩定租金收益,因此是以長期持有的角度來看,而市場的需求持續增加,租金、房價也持續成長,因此,奢侈稅的影響不大。
不過,從近來營建股股價重挫看來,奢侈稅的政策的確是「立竿見影」,但過去從事過代銷業的林裕仁認為,股價是先行指標,後續房仲、代銷甚至小型建商,都會受到影響,至於大型建商,由於本身資金較充裕,受到的影響較小;對於房地產市場,長期而言則是正面的發展。自由時報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2011-03-08

★土地買賣★放款非自用住宅 風險權數提高

放款非自用住宅 風險權數提高
為避免銀行抵押放款業務過度集中於不動產,金管會從銀行端下手,將研議提高非自用住宅的「不動產風險權數」,讓銀行放款可以更為謹慎。
立委賴士葆昨在立院財委會質詢指出,「台灣房市早就泡沫了!」到今年一月底為止,全體銀行的房貸餘額加上土地建築融資餘額有六.五兆元,占國內生產毛額(GDP)四十六%,一般來說,超過四十%就是泡沫了,而且投資客比重也已經逾二十%。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指出,比較擔心銀行放款過度集中在房市,因此,在執行金融檢查的時候,會注意對銀行放款的集中度以及房屋鑑價程序。
陳裕璋並表示,目前正考慮提高銀行對「非自用住宅」的風險權數,讓銀行放款可以更為謹慎。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指出,若是屬於自用住宅的貸款,銀行風險權數為四十五%,由於「自用住宅」的定義還不夠明確,會讓一些應該屬於「非自用住宅」的房貸,被歸類為「自用住宅」。
銀行局官員解釋,根據「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方式」,現行自用住宅貸款多適用四十五%風險權數,至於非自用住宅與商業不動產一樣,適用風險權數為百分百。
換言之,若是房市投機客的貸款,原本銀行應計提百分百的風險權數,卻只提四十五%,等於銀行資本計提成本降低。
規範銀行業務 勿集中不動產
對此,銀行局表示,將參酌各國做法,對「自用住宅」清楚做出定義,對「非自用住宅」貸款從嚴規範後,風險權數提高,會使得銀行風險性資產跟著增加,進而減少資本適足率,因此,能促使銀行放款業務不過度集中在不動產。
自由時報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2011-03-08

★土地買賣★奢侈稅延燒 看房銳減 營建股慘跌

奢侈稅延燒 看房銳減 營建股慘跌
奢侈稅議題延燒,市場觀望氣氛濃厚,部分區域的來人數、成交比都大幅下滑近五成,營建類股更是慘跌。
信義代銷協理何胤諭表示,尤其是某些新莊、林口的案子,上個週末來人數幾乎只剩下平常的一半,而來看屋的民眾,更是都很勇於出價;但業主普遍認為,這只是短期的政策變化,對未來還是有信心,因此在價格上並沒有做出太大的退讓,議價率並未拉高。
至於主打首購族的低總價、低單價產品,或是捷運站旁的產品,來人反而增加,何胤諭認為,奢侈稅讓有自住需求的民眾,更樂於到市場上撿便宜。
新聯陽實業研展經理施孝文也表示,目前買賣雙方在價格上出現落差,導致成交比也跟著下降,過去大概五到十組來客就可成交一戶,如今拉高到十五至廿組;至於市場傳言出現退訂潮,他則說目前並沒有聽到這樣的案例,但可以確定的是,成交期程是有拉長。
對營建類股股價一瀉千里,和旺建設副總李志廣指出,股價反應比較快,過陣子恐怕就會影響到房價,對建商而言,購地的步調會放慢,但原本已購的土地還是得照時間推案;影響所及,接案的代銷公司,同樣會比較保守,比較不敢以高出市場行情的價格接案,但他認為,台北市房價應該守得住,畢竟買方需求還是存在,只要價格一鬆動,就會有人搶著承接。
自由時報 記者黃宣弼/台北報導2011-03-08

★土地買賣★豪宅客縮手 買方緩簽約

豪宅客縮手 買方緩簽約
奢侈稅持續發酵,新屋買氣受影響。從去年底開始潛銷的北市豪宅「天觀」,因為市中心豪宅釋出量少,有多組買方表示興趣,原本預期正式開盤將銷售一空,但上周六正式簽約時,原本預定簽約的買方,因擔心奢侈稅政策影響,有2戶暫緩簽約。
因為現在市中心可建地少,位於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一段的豪宅「天觀」,規劃145~260坪,每坪開價150~200萬元,在去年潛銷時,因地段稀有,備受市場注目。
新巨蛋買氣少9
業者多預期總戶數46戶,在今年確定取得建照後將可銷售一空。
負責代銷的海悅廣告總經理王俊傑表示,從上周六開始,陸續聯絡有興趣的買方至接待中心簽約,多數人都有按照預約日回籠,但也有2組買方未到案場,他認為買方可能只是遲疑,不代表不買。
但奢侈稅的威力,讓各大新案的來人量及買氣銳減仍是不爭的事實。建商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王光祥表示,以近期交屋後有200戶待售的「新巨蛋」為例,奢侈稅未宣布,2月中以前,平均每周成交戶10戶,但上周卻僅成交1戶,買氣減少9成。
928檔期將很冷清
王光祥說:「若奢侈稅真正實施,不僅會影響買氣,恐怕會因為建商不敢推案,減少工作機會,造成失業率增加,波及全國經濟景氣。」大聲行銷執行總監田大權表示,奢侈稅預計71日上路,加上年底陸續有總統大選造勢活動,預估今年928檔期將很冷清,認為若建商不在今年329檔期推案,房市要等到明年總統大選底定後的520才可能再露曙光。
蘋果日報 柯玥寧╱台北報導2011 0308

★土地買賣★課徵奢侈稅 6成民眾站在政府這邊

課徵奢侈稅 6成民眾站在政府這邊
政府準備課徵奢侈稅,近六成國人表態力挺。根據本報最新調查顯示,有近七成的民眾認為當前房價高不可及,近八成的人感嘆買不起理想房子;而一旦奢侈稅開徵,三成多的人認為房價會下跌,跌幅估在一至二成間。總體而言,政府開徵奢侈稅,近六成的民意站在政府這一邊。
高房價早已成為民怨之首,由本報針對台灣地區八百九十多位成人的調查顯示,國人多認為目前房價高不可攀,有四八%的人覺得房價非常高,二一%的人認為房價高,合計有六九%的人認為房價非一般人所能及。
進一步分析,由南往北,愈是北部的民眾,覺得房價愈高。認為房價太高者,高雄市有二九%、台南市有三七%、台中市有四五%、新北市是五九%、台北市是七五%,其他縣市四四%。
高房價讓民眾望屋興嘆,調查透露,有七八%的人表示以自己的能力根本買不到理想中的房子,覺得自己做得到者,有一一%。
交叉分析發現,買不起房子的人,以新北市和台中市民的感受最深。資料顯示,無法買房者,台北市民有七八%、新北市是八七%、台中市也有八七%、台南市有七五%、高雄市有七十%,其他縣市七五%。
政府要開徵奢侈稅,針對非自用住宅、商辦、店面、建地等,若持有不到二年賣出,將課徵最高一五%的稅,調查顯示,有五九%的人表示支持,但也有一九%的人持反對態度,二二%未表示意見。
統計分析得知,支持開徵者的比例,從北往南,呈現由高至低的現象,如台北市民有六七%、新北市民是六二%、台中市民有五七%、台南市民有五六%、高雄市民有四四%。其他縣市是六一%。
政府一旦開徵奢侈稅,民眾對房價走勢又如何看待?調查呈現,有一五%的人認為會反向走高,二七%的人覺得持平,不會下跌,預期出現跌價現象者,有三三%。至於,預期跌幅以一至二成之間為最多,佔三四%,其次為二至三成間,佔一八%,三成以上者,有一成。
政府也準備針對超過三百萬元以上的飛機、遊艇、高級車與超過五十萬元的皮草等保育類產品,以及高爾夫球證課徵十% 奢侈稅。調查發現,有五六%贊成,一四%不以為然,三十%未表示意見。
本次調查於五日晚間完成,以台灣地區住宅電話簿為抽樣清冊,再用抽出電話號碼的尾二數進行隨機取號。共成功訪問八九七位成人。訪問結果並依照台灣地區的人口之性別、年齡、地區進行加權。在九五%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三.三%。
中國時報 旺旺中時民調中心/台北報導 2011-03-08

★土地買賣★手上持有111戶,市價56億?議員檢舉黃勇義炒房

手上持有111戶,市價56億?議員檢舉黃勇義炒房
一般預料奢侈稅將對手上持有大量房屋的投機客打擊最大,但財政部官員表示,如果投機客的口袋夠深,付貸款利息沒問題,還是有辦法忍到持有滿2年才出售,避開課稅。如果央行也能提出配套,提高投機客的貸款利率,更能發揮打擊效果。
市場上大咖投機客常利用大量人頭戶炒房,增加國稅局查稅成本。根據財政部的解釋令,從97年起,個人在1年內賣屋超過6戶以上,必須登記營業人,課營業稅、營所稅,據了解,知名的「三黃」炒房客手上就有很多人頭,以人頭買賣房子。
利用人頭交易,是否能規避奢侈稅?財政部官員表示,奢侈稅草案對自用住宅的規定很嚴格,採「一生一屋」,如人頭手上有2間以上房子,就不符合自用住宅的標準,持有未滿2年就賣出,要加徵重稅。
而且投機客利用人頭交易逃漏奢侈稅,被查獲將對實際售屋者重罰3倍。至於當人頭的人,依照稅捐稽徵法第42條,有3年以下的刑責。
昨天台北市議員鍾小平率領大批媒體,到台北市國稅局總局檢舉A咖投資客黃勇義利用人頭炒房,其手上持有111戶,市價56億元。唯據了解,早在半年多以前,就已有人向台北市國稅局檢舉黃勇義及黃家進(自號帥過頭)利用人頭交易、避稅。
將來是否有人可領到檢舉獎金480萬元?北市國稅局 表示,檢舉人必須提供很「確實」的證據,讓國稅局據以課到稅,才能領到獎金。至於鍾議員提供的檢舉資料,要等派查之後,才能知道是否有提供確實資料。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2011-03-08

★土地買賣★豪宅稅發酵 五月出脫大限 投資客快跑

豪宅稅發酵 五月出脫大限 投資客快跑
台北市率先71號起課徵「豪宅稅」,口袋不深的一般投資客,開始作不計輸贏賺賠要出場的準備,扣除代書登記約45天來往處理時程,市場人士估算,五月中就會是出脫大限。否則遇上選舉因素,就要再拗兩年等選後才有好賣點。而豪宅稅效應影響,連帶也使即將來臨的329房市黃金檔期,推案詢問度不比往年,受到波及。(戴瑞芬報導)
政府打房不是喊假的,房產名嘴田大權指出,課徵豪宅稅七月一號出手,扣除代書登記約45天來往處理時程,五月中就是出脫大限,豪宅稅稅率10%15%,讓投資客多半吃不消,因此從現在起只剩兩個月時間,投資客已經是不計輸贏賺賠要出場。
原本下半年有立委選舉、明年又有總統大選,選舉變數讓建商下半年起推案卻步,而原先寄望上半年尤其是329房市的黃金檔期,不料,也受波及
『本來大家都沒打算在下半年推案,都把好牌壓在上半年329檔,準備要敲鑼打鼓,結果上半年突然冷水一沖,生意都不用做了。下次要等到甚麼時候?等到2012520之後了,建築業要躺一年多。』
房地產專家認為,投資客炒房,如果短期不出手處理,硬拼還宅稅,就要再ㄍㄧㄥ兩年等2012520過後,房價才有可能再熱絡。不過對於自住或是想置產的民眾,卻是個考慮買房的好時機,在下半年或明年上半年都會是好買點。
中廣新聞 戴瑞芬 2011-03-07

★土地買賣★環團護土 籲刪4建設條例條文

環團護土 籲刪4建設條例條文
地球公民基金會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認為4大建設條例大舉破壞國土計畫,呼籲刪除條例中有關土地釋出的條文;經建會組長陳志銘說,相關條文有前提性,並非全部適用。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黃瑞茂、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田秋堇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李根政表示,「離島建設條例」、「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東部發展條例」、以及「雲嘉農業特區發展條例」等4大建設條例,部分條文因排除多項土地法規,大幅破壞國土規劃、國有財產法的制度,有方便財團炒作土地之嫌,影響範圍涵蓋台灣近2/3的土地面積,因此引發多個民間團體連署修改條文。
廖本全說,部分政客就像是賭徒,而且還是不要明天的賭徒,把台灣的土地與未來當做籌碼,進行「嗜土」的遊戲。徐世榮說,這4大建設條例不是建設或發展條例,其實是「架空」、「搜刮」、「掠奪」條例,架空了多個現行法規、搜刮了國有財產與原住民傳統領域、甚至將透過徵收來掠奪私有土地。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都市及住宅發展處專案組組長陳志銘表示,4項建設條例部分並不是由行政部門提出,而是由立委提案。對於條例中中央授權地方政府部分,陳志銘說,相關規定還是需要依都市計畫法與區域計畫法,沒有法規遭到架空的問題。
對於重大建設計畫的土地變更審議以1年為限,被認為是政府權力釋出,陳志銘說,這是顧慮離島與花東的特殊性,而且是有前提的,不是所有計畫都可以比照進行,必須是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有一定的認定標準與過程,並非全部開發案都可使用。
2011-03-07 中央社

★土地買賣★大陸工商聯將來台考察商辦

大陸工商聯將來台考察商辦
在落實ECFA基礎上,推動兩岸雙向投資成為「十二五」時期大陸官方重點工作之一。大陸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復昨(6)日表示,工商聯計畫今年下半年組團赴台灣考察投資合作機會。
投資重點將鎖定在不動產、農業與高新技術,特別是不動產中的商辦大廈、觀光景點開發等較受大陸民企關注的項目。
黃孟復是在昨日下午出席本次「兩會」(人大、政協)的政協分組討論,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發表上述談話。1953年成立的工商聯是大陸民營企業組成團體,由於先前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曾率「央企團」赴台考察,黃孟復的說法證實民企投資台灣也將展開行動。
黃孟復表示,下半年工商聯計畫組成約20多人的赴台考察團,到台灣尋找投資合作機會,「這是因為工商聯內許多成員對台灣的投資環境有興趣,特別是在不動產、農業和高新技術方面很有與台灣業者合作的想法」。
據指出,大陸民企對台灣不動產頗感興趣,但因台灣市場規模較小且成熟,因此對一般住宅的興趣不大。反而是對商業不動產,如辦公大樓或標誌性建築,以及觀光景點的開發(如飯店、遊樂園),興趣更高。
而大陸民企之所以會看好台灣觀光景點開發,在於當前大陸民眾赴台旅遊人數不斷增加,今年大陸更可望開放北京、上海等試點城市民眾自由行,赴台人數還將飆高。而台灣旅遊觀光景點配套不足,以東部花蓮、台東等風景秀麗之地為例,仍大有妥善規畫開發的空間。
上海嘉城兆業房地產公司副總裁周國平表示,儘管兩岸政府都在推動打房政策,但台灣的房地產還是可以投資。他認為高端住宅及商貿大樓仍是可投資標的,因為高端住宅、別墅的供應量會因土地有限逐漸減少,但民眾的收入增加後,高端需求將愈來愈多,因此別墅的價格仍有增值的空間。 工商時報─記者李書良、黃欣/北京報導2011-03-07

★土地買賣★北市公營住宅 郝訂一堅持三原則三目標

北市公營住宅 郝訂一堅持三原則三目標
為了推動台北市的公營住宅,台北市長郝龍斌特地到新加坡及香港考察,國外的住宅政策,尤其新加坡與香港,與台北市的住宅狀況類似,都是地狹人稠,以香港為例,為了解決小老百姓住的問題,香港有公屋、新加坡則是由政府興建大量的組屋國宅,甚至高達85%的新加坡公民,都是住在政府蓋的組屋國宅內。台北市長郝龍斌吸取國外經驗之後,郝龍斌說,台北市的公營住宅,有一個堅持、三項原則及三大目標。
郝龍斌說,未來四年內,他一定會推動公營住宅,在這個堅持下,有三個原則,包括未來北市公有土地或建
物不再出售,希望有足夠的公有土地或建物,進行政策推動,會優先保留作為公營住宅的使用,另外公營住宅要有誘因,吸引大家住,所以租金原則是不會超過市價行情的八折,只會低不會高,不以營利為目的。而公營住宅,也會配合北市府其他政策,例如配合助你好孕政策,對於年輕夫婦、或有子女的懷孕夫婦,可以優先承租,或者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有才能創意的年輕人也能入住。至於是否有公營住宅承租的收入限制,郝龍斌說,收入限制不是主要考量,會規劃不同等級的公營住宅。至於北市府公營住宅的三項目標,包括量的提升,台北市
四年內要多一倍的公營住宅量,預計花費250億元經費,興建將近5000戶公營住宅;質的部分也會提升,
北市府未來的公營住宅,會比照新加坡最高級的組屋品質,不僅住宅空間大、進駐的住戶品質也會嚴格審查,會引進國內一流建築師營造,甚至會開國際建築招標。郝龍斌說,台北市的第一處公營住宅,如果有一流建築師建築、蓋出非常高的品質,就會讓住戶覺得這是好的建物。至於考察新加坡及香港的國宅及公屋,新加坡及香港,都是為了因應地狹人稠,組屋及公屋的興建樓高達40-50層樓高,容積率甚至最高分別是920%750%,郝龍斌說,台北市的公營住宅要達到750%920%的容積率,是有困難的,不過會與內政部溝通,希望未來在公有地上興建公營住宅,容積率可以適度放寬。
而目前台北市的公營住宅,已經確定的是大龍峒公營住宅,已經動工預計今年九月完工、明年1月中就可以進住,規劃有115戶包括5個店鋪。另外其實台北市還有幾個公營住宅正在規劃設計,包括台北市安康社區北側會興建公營住宅;建國中學旁也會規劃一處以青年、國際學生為主的公營住宅,預計今年就會招標。台北市財政局長邱大展說,台北市長郝龍斌連任的四年任內,要規劃興建4808戶公營住宅,這個目標已經在陸續找地、規劃中,而規劃中的建中旁公營住宅案,會與教育部合作,格局會以套房為主,至於安康公營住宅,已經送事業計畫審查,初步規劃23坪左右,興建160多戶,預計規劃設計之後,兩年後完成、3年後就可以出租。郝龍斌市長說,考察了新加坡及香港的住宅政策之後,台北市也訂定了北市公營住宅的一堅持、三原則、及三目標,只要台北市第一處公營住宅,能蓋出好品質、讓民眾有信心,未來公營住宅推動才能順利、阻力才會減輕,所以未來一年多內,會朝這幾個方向、在可能的標的積極推動。
中廣新聞 林麗玉 2011-03-07

★土地買賣★奢侈稅打炒房 排除八大類

奢侈稅打炒房 排除八大類
為免奢侈稅重棒揮出傷及無辜,財政部指出,奢侈稅草案中將詳列八大類排除項目。其中,限都市計畫內的建築空地才在奢侈稅課徵範圍之內,將打擊火力集中在都市炒地的投資客。為避免逃稅漏洞,雖然短期轉賣繼承不動產免繳奢侈稅,但短期轉賣受贈不動產,就要繳交奢侈稅。
奢侈稅成為政府展現打炒房決心和促進租稅公平的指標,關係到年底立委和明年總統大選的成敗,財政部展現超高行政效率,經過周末趕工,奢侈稅草案完成,預計今日將草案送達行政院,並轉呈各部會,在周四院會召開時討論。
財政部官員指出,奢侈稅草案中關於打炒房的部分,訂出短期出售不動產不用繳奢侈稅的八大項目,包括一、自用住宅;二、非都市計畫區域內土地;三、都市計畫區域內免徵土增稅等標的,例如農地、公設地;四、政府交易物件;五、被法拍或承受後拍賣的不動產;六、建商首次出售建案;七、繼承不動產;八、其他。
財政部官員指出,在空地的部分,非都市計畫內的土地,將全數排除課徵奢侈稅,都市計畫內的土地,若原本依法移轉免徵土增稅,短期移轉也不用課奢侈稅。在受贈不動產的部分,雖然受贈者不用繳土增稅,但若短期將受贈不動產賣出,就要依成交價繳最高十五%的奢侈稅。
例如,子女名下已經有了自用住宅,父母另外贈送給子女一間非自用住宅,但不到兩年子女就把該非自用住宅賣出,在賣出時就要課奢侈稅。
財政部官員解釋,繼承不動產是沒辦法選擇的,對財產進行處理是合理的,因此賣出繼承而來的不動產不是炒作行為。但受贈者可以選擇要不要接受贈與,為避免投資客藉由贈與「過個水」來規避奢侈稅,因此短期賣出受贈的非自用不動產,還是要課奢侈稅。
中國時報 沈婉玉/台北報導 2011-03-07

★土地買賣★買屋客觀望 小建商首當其衝

買屋客觀望 小建商首當其衝
對政府接二連三的打房,一位建商高階主管無奈表示,現在是全民期盼「政府後面還有招,業者倒閉撿好康」,買家個個觀望,等著房價落底,這股氣氛將重創房地產整體產業,小建商恐首當其衝。
根據《住展雜誌》調查,北台灣在民國九十五年至九十七年推案,在去年初完工的餘屋量約四萬三千六百餘戶,其中又以桃園最多,新北巿次之,基隆、台北巿的餘屋量較少。
「巿場已有反轉疑慮,央行本應該就銀行放款,進行風險控管,以免行庫成為巿場反轉後的最後一隻老鼠!」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並指出,建商多會在銷售率上美化數字,實際餘屋數量應高於前述業者統計。
住展房屋網總監陳韻如則認為,餘屋貸款緊縮對於新北巿影響較大,而房巿剛回溫的桃園縣則無端受波及,被踹上一腳,只是這餘屋數在去年至今房巿大好下,加速去化不少,政策影響力應該有所縮減。
對於央行將推出打房新政,遠雄企業團發言人蔡宗易指出,對大建商影響有限,不過資金有限的小建商將受到衝擊!
他強調,基本上,業界對於政府健全房巿沒太大意見,只希望能就房地產政策進行整體規劃,不要三、五天就祭出一招,今天是財政部打房,明天是央行,後天又有內政部新政加強管制,讓買家個個按兵不動,等著看政府後續是否還有打房措施,這股觀望氣氛已使巿場成交速度趨緩,時間一長,恐重創房地產整體產業。
中國時報 王莫昀、張舒婷/台北報導 2011-03-07

★土地買賣★緊縮餘屋貸款 打建商囤屋

緊縮餘屋貸款 打建商囤屋
打房將再對準建商囤屋!為避免建商拿餘屋貸款,為自家建案「護價」,造成房價居高不下,央行本月底理監事會將對餘屋貸款開鍘,由目前的兩年縮短至最少半年,以壓迫房價下跌;建商礙於金流壓力,將不能再「不賣也無所謂」,恐逐步喪失議價優勢。
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指出,依業界數據估算,北台灣前幾年推案在去年完工的餘屋量約四至五萬戶,預估其中將有一至二成,將受到此新制衝擊,流入巿場,波及區域房價;保守估算,此打擊建商囤屋政策,加上奢侈稅效應,餘屋量大區域,未來二、三年房價至少下跌二至三成。
所謂的餘屋貸款,是指蓋好的整批新成屋,其中保留兩至三成不出售,原因並非賣不出去,而是建商可用以向銀行貸款,愈晚賣可能賺更多。有銀行的金流撐腰,建商向購屋者議價時便有恃無恐、堅不降價,造成房價居高不下。
行庫主管透露,部分推案建商眼看這波打房來勢洶洶,近期積極向銀行探詢餘屋貸款,打算先向銀行借錢撐著,等風頭過去後,再把餘屋拿出來賣;而他認為,若央行在月底理監事會對餘屋貸款設限,將對建商「囤屋」造成致命一擊。
行庫主管解釋,奢侈稅實施後,建商若要找人頭交屋,不到兩年內轉手,就要被課重稅,屆時只好找銀行求援;但要是餘屋貸款也同步設限,等於同時斷了建商上、下游的去化餘屋管道,除非建商財力夠雄厚,不然就得乖乖降價求售。
目前銀行給建商的餘屋貸款,合約多為兩年。行庫主管透露,央行雖認為不必全面取消,但必須縮短期限,目前評估縮為半年,但保留轉圜空間,到期得申請展延一次。
銀行主管指出,因餘屋貸款不算房貸、也不算土建融,而是歸在企金之下,其實是這波打房的「三不管地帶」。但為配合奢侈稅上路,避免建商有漏洞可鑽,有必要限縮建商餘屋貸款,使央行提前於本月出招。
除對餘屋貸款設限外,央行也要求銀行對土建融資改採「分離鑑價」,未來土地貸款將只能以素地計價;對於只養地卻不開發的建商,從銀行借到的錢會變少,對資金調度將造成立即影響。
中國時報 黃琮淵、王莫昀/台北報導 2011-03-07

★土地買賣★非自用不動產抵押放款 金管會擬提高風險權數

非自用不動產抵押放款 金管會擬提高風險權數
擔心銀行承作太多不動產投資客放款,金管會正研議提高非自用不動產抵押放款的風險權數。金管會官員強調,這絕對不是「打房」,金管會站在管理銀行授信風險的角度,研議在計算銀行資本適足率時,提高非自用不動產的風險權數。
現行銀行在計算房屋抵押放款時,可依貸款成數在75%以上或以下,分別適用75%或35%的風險權數,官員表示,由於計算基礎太複雜,幾乎所有銀行都是不分貸款成數,一概用45%風險權數計算。
在自有資本適足率計算方式中,住宅擔保放款的定義是由借款人以購建住宅或房屋裝修為目的,提供「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所購或所有」的住宅,十足擔保並設定抵押權給金融機構取得資金者。
官員表示,若不是拿自己或配偶、子女的房子抵押,風險權數就是75%,例如公司戶的不動產風險權數即是100%。官員表示,若投資客是用自己名義去買房子抵押,目前銀行並不會以第1棟或第2棟房子去區分風險權數。
金管會今(7)日將赴立法院財委會報告業務概況,在提及未來施政方向,要求金融業充實資本及強化風險管理能力時,金管會提出為了避免銀行抵押放款業務過度集中在不動產,將會定期列管對不動產抵押放款、土地融資及建築融資比重較高的銀行追蹤承作情形。
金管會日前公布去年金檢報告,已揭露銀行在建築融資上,可能未及時掌握土地開發進度,有些土地可能遲未取得建照,或取得建照後一再申請延後開發,亦或早已完工,仍用餘屋抵押,等於讓銀行去承受土地價格波動的風險,被檢查局認為不妥。
金管會也正在研議是否將針對非自用不動產,研議提高風險權數的可行性,像是比照非名下不動產提高到75%或公司戶的100%,但官員強調,目前沒有確定的方案。
金管會官員表示,由於自有資本計提是國際規定,必須要看其他的國家是否有類似對非自用不動產抵押放款調高風險權數,兼顧本國銀行自有資本適足性在國際上的「可比較性」,才能決定是否要調高權數。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2011-03-07

★土地買賣★奢侈稅 政院最快周四拍板

奢侈稅 政院最快周四拍板
財政部將在今(7)天行文「特種貨物與勞務銷售稅」草案(俗稱奢侈稅)到行政院審議,最快提報本週四(10日)院會通過。房仲業者關切的寬限期及落日條款,都沒有訂在草案中,草案明定自立法三讀通過生效實施後,即開始課稅。
財政部賦稅署利用週休二日緊鑼密鼓進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立法作業,預定今天行文行政院審議,全部條文為24條或25條,最快71日生效。
草案規定,非自用住宅在2年內移轉,從法律生效後,其銷售額就要開始課稅。因此在法律生效之前買進非自用住宅不動產,也在列管之內,只要持有未滿2年就出售,就要加徵銷售價格10-15%銷售稅。加重打房力道,還增列「炒地皮條款」,持有空地不滿兩年轉手,也會被課重稅。
針對業界關切,7月前買房,明年才脫手的人,能否予寬限期?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昨天表示,所有銷售稅立法體例,都是從法律生效實施後銷售時點開始課稅,因此送到行政院草案也是比照往例,沒有例外。
財長李述德表示,各界意見未來在政院還會進一步協調,他不願說明是否不訂寬限期,只說全案尚未協調拍板,不到定案時候。
據悉,奢侈稅有一大部分屬不動產課稅標的,吳揆將奢侈稅立法協調工作交給熟悉地政業務的祕書長林中森與財長李述德負責。
對於業者在上週座談會所提出可能會「錯殺無辜」質疑,財政部已增訂豁免條款,除了原訂正面表列外,加訂「其他合理、常態、或非自願交易,經財部核准後免稅」,授權給財政部審查空間。業者提出的其他建議及學者意見,財政部都沒有採納。
工商時報 記者呂雪彗、王信人/台北報導 2011-03-07

★土地買賣★營建業:風險權數升 降溫房市

營建業:風險權數升 降溫房市 
金管會研議提高非自用不動產貸款的風險權數,營建業者指出,此舉除了避免銀行抵押放款業務過度集中不動產,另一方面緊縮貸款條件,以讓房市和房價降溫。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裕璋今天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時指出,為避免銀行抵押放款業務過度集中於不動產,將定期列管對不動產抵押放款、土地融資及建築融資比重較高的銀行,並追蹤其承作情形。
陳裕璋並表示,目前已將金融機構對於貸放成數的管理納入資本適足規範外,金管會未來將研議提高非自用不動產貸款的風險權數。
營建業者指出,銀行計算不動產貸款風險權數時,會羅列各種評估條件,視情形調整各條件權數的高低;例如,市場資金相當充裕,但調升房貸風險權數下,增加銀行風險控管,銀行控制鑑價,貸款人可能要增加擔保品價值,否則可能無法如數貸到款項,也就是藉著增加貸款成本和困難度,降低貸款意願和成數,讓房市和房價降溫。
業者說,提高土建融利率等措施,意在增加建商買進土地和興建房屋的成本,建商為了財務週轉,必須加速釋出手中餘屋或調整自有資產和財務調度,對資金雄厚的大型建商影響不大,但中小型建商負擔恐增加。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011/03/07

★土地買賣★人頭戶炒房 財部:很好查

人頭戶炒房 財部:很好查
投機客透過人頭炒房,會抵銷奢侈稅打炒房力道?財政部官員表示,做任何事情都會留下痕跡,投機客找人頭也會有痕跡,國稅局要把這些人頭找出來是沒有問題的,「很好查」。
財政部積極推動奢侈稅,不過,房仲認為,投機客用人頭炒房已經行之有年,中央銀行去年推動選擇性信用管制後,用人頭買賣更是普遍。奢侈稅能否遏阻投機客炒房,是外界討論的焦點。
財政部官員說,奢侈稅課稅基準是以實價課稅為主,預計只有 2萬戶短進短出的炒作人口受影響,這些人占市場交易不到 3%
他說,由於只要針對這 2萬戶去查,而非查所有買賣不動產者,要查出這 2萬戶買賣的實價並不難,這個問題就給國稅局去處理。
官員表示,以買賣電腦與房地產來比較,站在國稅局的觀點,房屋比電腦更好查,因為房屋買賣一定要登記,也有資金流程,房地產買賣的實價很好查,「國稅局是沒有問題的」。
對於投機客以人頭戶炒房,官員說,人頭戶也要有一定的資金、能力與所得才說得通,連一點財力都沒有如何買房子?人頭戶所得稅報稅時所得不到新台幣50萬元,如何買3000萬元的房子?
官員說,「這些都可以查,很好查啦。」因為做任何事情都會留下痕跡,投機客找人頭也會有痕跡,「我們就從痕跡開始找起。」
一旦投機客都採取現金交易,是否影響國稅局透過資金流程查稅的力道?官員說,投機客整天抱著幾千萬元的現金跑來跑去,這樣的風險很大,「路上不小心,裝錢的包包掉了怎麼辦?」
官員說,規避租稅、逃漏稅的風險很大,風險甚至超過奢侈稅規範的10%15%,「要查是沒有問題的」,而且推動奢侈稅對營建業長期穩定發展有幫助。
另外,奢侈稅在罰則部分,如果投機客是以人頭買賣房屋,以賣出1000萬元的非自用住宅為例,一旦被查獲,投機客除了補徵約100萬元的奢侈稅外,還需要處罰300萬元以下的罰金,連補帶罰將達400萬元。
官員形容,400萬元已經達到總交易價的4成,投機客願意冒這個風險嗎?相信投機客會自己評估的。
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2011/03/07

★土地買賣★看屋少3成 買方觀望

看屋少3成 買方觀望
奢侈稅等「打房」政策一波接一波,房市看屋人潮減少,買屋者觀望氣氛轉濃。台北市代銷公會表示,看屋人潮少了 3成,需求端則會視地段、房屋品質等在心中盤算底價。
各種打房措施接踵而至,奢侈稅條例還未出財政部大門,市場已經風雲變色,再加上傳出銀行可能提高建商土建融貸款利率,或是緊縮建商的餘屋貸款,形成從房市上、下游一起加強管控。
北市代銷公會指出,各建案接待中心看屋人潮粗估少了 3成,購屋人則因為不知道市場到底會如何變化,以及究竟房價底部在何處,怕被套在高點而持續觀望。
代銷公會分析,其實需求端仍在,並未因此消失,只是購屋人近期內會比較市面上的地段和產品,地段好、品質佳的A級產品,回檔的空間有限;反而過去B級產品跟著水漲船高賣 A級產品價格者,回檔空間自然比較大,購屋者心理會愈來愈清楚市況。
至於建商部份,代銷公會說,口袋深的大型建商也在觀望市況,只要是地段好的產品,有信心平靜幾個月之後客戶自然回流;就如同股市中績優股回跌空間有限,投資人依然對績優股保持信心一樣。
代銷公會也觀察投資客,口袋淺的投資客會在未來1 個多月內儘快獲利了結;但口袋深的投資客寧可先出脫一部份,手中其餘房屋也不怕等到兩年後再出手。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 2011/03/07

★土地買賣★新北市75萬戶 房屋稅將調升

新北市75萬戶 房屋稅將調升
新北市將調整路段率,據了解,新板特區、新莊副都心等地區的路段率會調高,但平溪、坪林、石門、烏來、貢寮、三芝、金山、萬里、瑞芳等地區,會適度調降12成。調高地區在明年5月開徵房屋稅時適用,但調降地區今年5月就會先降,估計近75萬戶明年的房屋稅會調升13成。
新北市稅捐處指出,為讓偏遠較未開發區域在今年5月申報房屋稅時可優先適用,該處已積極進行相關作業,期望在3月下旬舉行不動產評議委員會時,可提交討論,一旦通過,估計6.8萬戶在5月可調降1成~2成的房屋稅。
新北市在升格之後,稅捐處認為應該就全市整體開發角度,重新檢討路段率,建議不動產評議委員會把路段率最高級距160調高至230,適用最高的路段為板橋區火車站附近的站前路、新站路、新府路,只要坐落在此路段道路,不管自用住宅或者商業辦公室,全部都以230最高級距計算房屋稅,調漲幅度至少30%。
稅捐處強調,新北市範圍相當大,全市共153萬戶,遭到這波路段率調漲影響比率48.95%,共74.9萬戶調漲,調降僅4.44%,6.8萬戶調降,總變動總數81.7萬戶,影響53.4%的住戶,也就是說,還有將近一半的房屋稅並未受調整的影響。
調升的路段率,主要是捷運通車的主要站區附近,幾乎都調高,範圍包括三重、新莊、中和、永和、新店、汐止、林口(機場捷運通過)等區域,都有部分市區路段率調漲,調升的74.9萬戶,平均每戶房屋稅約調漲700元。
新北市不計畫開徵豪宅稅,主要原因是擔心開徵會影響北市市民移居新北市的意願,而且此波調高的路段率,會在今年71日才開始採用,意即民眾在明(101)年5月開出的房屋稅單才是調高後的新稅額,未來也不打算跟進台北市,再度調整房屋評定現值中的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折舊率兩大項,因此,這波調整之後,短期不會調整房屋稅額。
工商時報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2011-03-08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歸屬法條:土地法《第 247 條》釋函

歸屬法條:土地法《第 247 條》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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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八十二年一月十九日台(八二)內地字第八一一六六六一號函 
【要旨】
建物部分徵收而尚未執行該徵收部分拆除者,其未徵收部分建物於申辦移轉設定登記時,應由當事人出具切結書憑辦
【內容】
關於建物部分徵收而尚未執行拆除者,其未徵收部分建物,於申辦移轉設定登記時,應由當事人出具切結書,敘明「本建物部分已被徵收,同意被徵收部分日後配合拆除,且不再要求徵收補償費,並以拆除後面積辦理標示變更登記」,以先予受理其登記;俟建物部分拆除後,再依本部七十二年十一月三日台(七二)內地字第一八九Ο七五號函實地勘測後,逕為辦理標示變更登記。至貴處所擬於建物標示部備考欄加註「建物部分徵收尚未辦理標示變更登記」,同意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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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七十六年十一月二日台(七六)內地字第五四四九五九號函 
【要旨】
設有抵押權之被徵收土地,於發放徵收補償費代為清償時,後順位抵押權對債權額有異議應循司法程序謀求救濟
【內容】
地政機關代為清償被徵收土地應有之負擔,乃本於土地法第二百二十一條暨同法施行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所為之公法行為,與強制執行之債權分配不能混為一談,如遇被徵收土地同時設定有數抵押權,而徵收補償費不敷清償其擔保債權額時,依民法第八百六十五條及土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自應以其順位在前者優先受償,至後順位之抵押權人對先順位抵押權之擔保債權額有異議,係屬私權事項,如當事人間不能協議解決,應循司法途徑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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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七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台(七五)內地字第四五五二三四號函 
【要旨】
因辦理土地徵收逕為分割時,遇有分割前後面積不一致之處理
【內容】
查「一宗土地分割為數宗土地,該分割後數宗土地面積之總和,須與原土地面積相符。如有差數,經將圖紙伸縮成數除去後,其增減在左列公式計算值以下者,應按各地號土地面積比例配賦;在左列公式計算值以上者,應就原測量及計算作必要之檢核,經檢核無誤後,依第二十三條規定辦理,…1/1200比例尺地籍圖:(Ο.25+Ο.Ο7( )( )…」為土地複丈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所明定。本案四五五-七及四五六號土地因辦理徵收作業而分割,各該土地分割後面積之總和,若逾越上開規定公式計算值者,應就原測量及計算作必要之檢核,經檢核無誤後,請依同法第二十三條及土地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本於職權處理。
(註:土地複丈辦法於七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台(七九)內地字第八ΟΟ六一九號令廢止,原辦法第三十四條及二十三條規定業已納入八十九年十二月六日修正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二百四十三條及第二百三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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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七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台(七五)內地字第四四八九○八號函 
【要旨】
被徵收土地上原有查封登記之塗銷
【內容】
案經函准司法院秘書長七十五年十月九日(七五)秘台廳(一)字第Ο一七一七號函略以:「按土地之公用徵收,性質上屬原始取得,於補償地價款及其他補償費發給完竣後,原存於被徵收土地上之權利應歸於消滅,其權利登記自亦應予除去,惟仍須循法定之程序辦理。若被徵收土地於辦理徵收前業經法院實施查封者,其主辦徵收機關,如已依貴部七十四年二月六日台(七四)內地字第二七九五九一號函示,比照土地法施行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將補償款解繳執行法院或對被徵收人為附條件之提存後,則原對被徵收土地所為查封之效力,即轉換為對該項補償款之執行。主辦徵收機關自可函洽法院塗銷被徵收土地之查封登記,法院自亦相應配合辦理。…」本案被徵收土地上原有查封登記者,主辦徵收機關應依上開部函規定將補償款解繳執行法院或對被徵收人為附條件之提存後,同時函洽法院囑託登記機關塗銷該查封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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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七十五年十月二十日台(七五)內地字第四四八五○六號函 
【要旨】
依法徵收或撥用土地,原承租人無優先購買權
【內容】
土地徵收乃國家因公共需要行使公權力強制取得私有土地或地上改良物之行為,土地優先購買權係屬私權事項,須於所有權人出賣其所有土地時主張之,兩者性質既不相同,且基於公權效力優於私權效力之原則,依法徵收或撥用土地,原承租人無優先購買權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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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七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台(七七)內地字第二○三四五八號函 
【要旨】
改進土地徵收作業,減少申請更正或撤銷徵收之措施
【內容】
查各機關興辦公共事業用地,於徵收完畢後再辦理撤銷徵收、補辦徵收或更正徵收面積等情形之主要原因為都市計畫變更,使原釘立之界樁或中心樁變動,以及都市計畫範圍外地區擬徵收之土地,就地籍圖上辦理假分割,致與實地不符。針對上述原因,作業上應行改進者如次:
一、都市計畫正在研擬中之地區,宜避免徵收土地,惟對於已完成使用之公共設施用地,於擬定都市計畫時,應就其實際範圍繪製於都市計畫圖上,以免發生圖面與實地不符情形。
二、為瞭解都市計畫樁與實地是否相符,在實施土地徵收前,應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七章規定,先辦理樁位檢測,如發現錯誤,即予以更正,再送地政單位辦理更正地籍分割界線,使徵收範圍確實無誤。
三、需地機關擬徵收之土地,如屬於都市計畫範圍外,可先行徵得地主同意進入被徵收土地內施測釘邊樁,再據以辦理。並儘量減少圖面作業,於配合用地單位邊樁測設時,同時實地辦理假分割,以免人為錯誤。邊樁同時計算座標,作為樁位遺失補樁及施工範圍之依據。
四、需地機關用地規劃設計之工程圖,應與地籍圖同一比例尺,使套繪用地範圍與地籍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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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文號】
行政院七十二年七月三十日台(七二)內字第一七三六○五號函 
【要旨】
徵收完畢而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同時追究用地機關與地政機關有關人員之責任
【內容】
一、依本院六十一年十月十四日台(六一)內字第九九五四號令規定,「凡政府機關依法徵收土地公告期滿補償完畢,該管市縣地政機關應於一個月內將被徵收土地列冊連同原土地所有權狀,令由該管地政事務所依職權逕為所有權移轉之登記。」
二、嗣後有關土地徵收案件,除各縣市地政機關應切實遵照本院前開台(六一)內字第九九五四號令適時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外,並請各用地機關自行注意洽辦。歷年及今後徵收之土地,如再有徵收完畢而未辦理登記情形,應同時追究用地機關與地政機關有關人員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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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六十九年八月十四日台(六九)內地字第四一三○六號函 
【要旨】
徵收實施區域計畫地區非都市土地免檢附有無妨礙區域計畫證明書
【內容】
案經本部邀同貴府及屏東、高雄、臺南、臺中、臺北、各縣政府會商結果「關於徵收實施區域計畫地區非都市土地應否檢附有無妨礙區域計畫證明書一案,出席各機關一致認為尚無必要,應可免附。惟需用土地人徵收土地所興辦之目的事業,如不屬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所編定之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所容許使用者,應在徵收土地計畫書內敘明,並請求一併核准變更編定,以期配合公共事業建設之需要,並資簡化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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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六十七年六月七日台(六七)內地字第七九四○一九號函 
【要旨】
政府機關協議收購土地,地政機關不再以主辦單位立場主持協調議價會議並決定價格
【內容】
政府機關協議收購土地,地政機關仍應依本部台(六七)內地字第七六七九二三號函規定,不再以主辦單位立場主持協調議價會議及決定價格。惟如需地機關函邀參加協調會議時,則應派員出席,並提供有關地籍、地價等資料及說明有關地政法令規定,作為協議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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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文號】
行政院六十一年十月十四日台(六一)內字第九九五四號函 
【要旨】
徵收土地公告期滿補償完畢,縣市地政機關應於一個月內列冊令由該管地政事務所依職權逕為所有權移轉之登記
【內容】
一、經交據內政部會商司法行政部及該市政府議復稱:「查因徵收土地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得僅由權利人聲請之;其有關他項權利之登記應塗銷之。但被徵收之土地設定有地役權者,其登記不在此限。土地登記規則第十九條、第九十五條已有明定。惟公用徵收取得土地權利,係基於法律賦予國家之強制權力,屬於原始取得,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致政府機關或地方自治機關對私有土地依法徵收完畢,每有怠於聲請或囑託所有權移轉登記情事,影響地籍之管理甚大,且極易滋糾紛。為適應實際需要,嗣後凡政府機關依法徵收土地公告期滿,補償完畢,該管市、縣地政機關應於一個月內將被徵收土地列冊連同原土地所有權狀,令由該管地政事務所依職權逕為所有權移轉之登記。其原有設定他項權利者,於清理完畢,取具權利人之拋棄證書及他項權利證明書後,於冊內有關土地項下註明,併同為塗銷或變更之登記。倘原權利書狀因故無法收繳者,另依規定公告作廢,並於登記完畢,通知徵收機關及原他項權利人,以資簡化。至台北市政府研訂徵收土地有關塗銷抵押權之處理原則請備查一節,似已無必要。」
二、應依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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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文號】
行政院五十七年台(五七)內字第九四七號令 
【要旨】
改良物遷移費有爭議,應循訴願程序救濟,不得提交評議
【內容】
一、經交據內政部會商司法行政部議復稱:「關於土地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之地上改良物遷移費有爭議時,似非屬同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二條規定應辦理之事項,本案所有權人如對縣市政府所估定地上物遷移費有異議時,依照上開法條規定似不得提交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當事人應循訴願程序訴請救濟。」
二、應依議辦理希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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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文號】
行政院五十一年八月十三日台(五一)內字第五○六四號令 
【要旨】
土地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所稱對估定有異議者,僅指土地所有權人而言,需用土地人不得提出
【內容】依土地法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二百四十一條及第二百四十二條所稱對估定有異議爰引本條(第二百四十七條),似指土地所有權人而言,需用土地人(機關)自不得提出,至如有過高時,自可本行政監督權處分救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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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文號】
行政院四十四年十二月二日台(四四)內字第六九二九號令 
【要旨】
徵收土地機關對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依法評定之事項不得異議
【內容】
一、交據內政部議復略稱:「查徵收土地機關對於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依法評定之徵收補償費額應不得提出異議。」
二、應依議辦理希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