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盯上大漲建案
為表現打房績效,北區國稅局已針對轄區內部分特定新建案,進行分析,估計最快3個月之內,就可提出首批投資客必須補稅的成績單,鎖定的建案都是近兩年漲幅大的區域,包括板橋新板特區、新莊副都心、捷運沿線附近、蘆洲以及竹北高鐵附近。
北區國稅局長吳自心吳自心表示,查核房地產逃漏稅問題,全國五區局其實很難同步動作,北區並沒有只鎖定5,000萬元以上交易的個案進行追查,也就是說,國稅局追查投資客的對象,比財委會要求的範圍還要大,第一梯次也以98年度的交易資料為主。
吳自心說,轄區內某些特定地區因交通運輸網完成之後,鄰近地區房價幾乎只漲不跌,由於預售屋跟一般成屋交易不同,預售屋在完工前,土地仍然是建設公司持有,這時進場交易,買方買的是未來的「權利」,當建案完工以後,才有實際的房地產過戶事實,因此不少投資客在建案完工前就賣掉手中預售屋的產權,規避綜所稅。至於國稅局查核會以多少交易次數為準,則將視個案情況判斷,不特別進行限定。
吳自心表示,已透過建設公司、政府機關、地方稅捐單位以及財稅資料中心等管道蒐集相關資料,並針對交易異常多戶、金額過大的案件,進行交叉比對,確定選案查核準確性,會如此謹慎過去查核房地產交易所得或相關稅法,大都以民眾提供的契約為主要參考,不過最近陸續發現有「假契約」的現象,買賣雙方交易時定下2套交易契約,高買低報逃避繳稅。
不過現在國稅局會仔細追查資金流向,揪出投資客;稅官根據實際查核中發現,房仲推出的「賀成交」假交易廣告,雖與事實不符,但沒有逃漏稅的問題。
至於成屋買賣部分,吳自心強調,民眾如果以營利為目的,購買房屋或標購法拍屋後再銷售,且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具備營業牌號、有僱用員工協助處理銷售房屋以及其他足以構成以營利為目的的條件,比如一年交易超過6次以上,都會被視為房屋買賣交易的營業人,也將在民國97年以後確認營業稅申報情形。
工商時報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20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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