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租金補貼年齡擬降至30歲
內政部推動社會住宅,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目前評估將單身申請租金補貼由現行年滿四十歲的規定,放寬至三十歲,預估增加國庫十六億兩千萬元支出。馬英九總統表示,政府興建社會住宅仍以租金補助為主、政府提供住宅為輔的立場不變,最晚明年六月動工,興建時程一年多後,即可正式推行。
江宜樺昨天赴國民黨中常會報告社會住宅相關規畫、興辦方式與配套措施。繼立法院決議將整合住宅補貼租金上限由現行三千元調整為四千六百元為後,江宜樺昨日再宣布,現正評估進一步放寬單身者申請租金補貼年齡的可行性。
江宜樺指出,以現行每月每戶三千六百元、補貼一年估算,申請年齡放寬至卅五至卅九歲,需經費五億四千萬元;若放寬為卅至卅四歲,需經費十億八千萬元;若放寬至卅歲,需經費高達十六億兩千萬元。
他說,因所需經費龐大,內政部仍需評估可行性,在財政條件許可下,才會提報行政院會通過。目前政府選定台北市松山寶清段、萬華青年段、台北縣中和秀峰段、三重大同南段及三重同安厝段五處做為社會住宅基地、共一六六一戶。明年一至六月,內政部營建署等相關單位自辦理社會住宅需求調查,並與地方政府舉行座談會,充分與民眾溝通,化解疑慮。
馬英九總統表示,未來社會住宅仍以租金補貼方式較實際,政府提供住宅為輔,民眾可自行尋找合適的房屋居住,逐步推動政策。社會住宅最晚明年六月開始動工,以一年多時間興建完成,就可以派上用場。
他並強調,政府提供公有土地,與建商合作興建社會住宅,最大的好處在於可售予一般民眾,也可出租給特定對象,自然會成為混合式住宅,承租社會住宅的民眾也不必擔心有被貼標籤的問題。此外,台灣民情特殊,民眾多希望持有土地所有權,內政部執行社會住宅方案時,必須一併考量,以符合民情。
中國時報 記者秦蕙媛/台北報導20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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