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屋所得額標準 北縣擬大漲
台北縣房價今年狂飆,新莊市等地區的的漲幅更超過5成,但北區國稅局建議今(99)年台北縣出售房子的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比去年僅調高2個百分點,昨天被財政部駁回,要求重新調查。預期將會大漲,以符合其房地產價格大漲的事實。
財政部賦稅署昨天召集5區國稅局討論99年的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供明年5月申報今年所得稅時使用。財政部表示,昨天開會的結果,必須報請財政部長李述德批准之後,才能對外公告。
據了解,在直轄市部份,北、高兩市的標準都有調高,高雄市99年出售房子的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調高1個百分點,由98年的19%,上調至20%。
台北市則由98年的29%,調高8個百分點,99年為37%。
在準直轄市部分,雖然5都要等今年12月25日才正式升格為直轄市,落在今年的天數只有5天,故今年的所得額維持與去年相同,只有台北縣適用準直轄市。
北區國稅局原本建議,準直轄市的台北縣今年的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由去年的16%上升至18%,受到財政部賦稅署及其他區局與會代表的質疑,台北縣政府地政處日前才公告明年土地公告現值上漲15%,為何課稅的所得額只漲區區的2個百分點,賺大錢者只能課一點小稅,說不過去。
尤其,高雄市98年的標準率已經達到19%,99年又要調高1個百分點至20%,如果台北縣只有調到18%,低於高雄市,明顯低估。
又台北市今年要調高8個百分點,故財政部要求北區國稅局回去重新查估,比照台北市辦理,適度反應市場行情。
在省轄市部份,雖然今年台中市的房價也有上漲,但因為只有區域性,所以其財交所得額標準依舊維持13%不變。
在縣轄市部份,去年為10%,建議小幅上漲。鄉鎮則維持在8%不變。
因為多數人買賣房子有賺錢時就不提供出售的市價格與買入的成本價格,有的人是故意,但也有人是因年代久遠,契約書已遺失,財政部每年底都會公告該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乘上房屋公告現值,當成出售房子的所得,併入綜合所得中課稅。工商時報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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