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及股利、信託等資料應於100年1月份申報
新聞提要:99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及股利、信託等資料應於100年1月份申報。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說明: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所得人所得時,應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92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99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及股利、信託資料等申報,申報期間自100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止(人工申報自100年1月3日起至1月31日止)。
豐原分局表示,扣繳單位可從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下載申報軟體,或向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索取套裝軟體及電子申報專用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套版紙,操作軟體若有疑義,亦可直接上該網站查詢相關解決方法。
豐原分局表示,扣繳單位可從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下載申報軟體,或向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索取套裝軟體及電子申報專用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套版紙,操作軟體若有疑義,亦可直接上該網站查詢相關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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