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0日 星期四

★土地買賣諮詢★{地產新聞}企金戶買住宅 比照投資客規定

企金戶買住宅 比照投資客規定
企金戶買住宅,央行通令全體國銀一律從嚴計價。據透露,央行本月中旬檢視最新的「雙週報」後,已陸續致電各國銀從嚴控管企金戶購買住宅案件,並指示未來只要企業戶買的是住宅,不論是否為第1棟,「一律比照自然人『受限戶』(即投資客)規定」。
央行去年底理監事會議決議,未來企金戶買住宅將比照央行對自然人房貸授信規定,這也成為央行新一波執行房市信用管制政策的重點。據透露,央行本周起已展開新一波分批約談國銀的行動,農曆年前多家國銀將赴央行開會,企業戶買房將是央行會談重點。
根據近日央行對各國銀下達的新指令,比起自然人買第2戶才被認定為投資客,未來法金戶只要買的是住宅,「不分棟數,一律比照受限戶規定」,可說更為嚴格。
其中,除了成數最高6成,央行並希望利率能從2%起跳;在央行升息之後,一般房貸戶的最低利率下限從1.62%升到1.67%,部分行庫更準備提高至1.72%;法人戶購屋利率如果從2%起跳,比一般房貸最低利率將高出1碼。
央行所以高度重視企金戶購屋管理,主要是經由最新一期的雙周報,發現企金戶買住宅的情況層出不窮,顯示愈來愈多投資客「以企金之名,行炒樓之實」,轉進法人戶掩護。
再者,銀行主管指出,企金戶買樓應該是購置辦公室,買住宅的用途「很怪」,為了減少管理的複雜與難度,央行因此決定直接要求銀行對以法人名義買房的案例,比照一般自然人投資客利率、成數訂價。
資深銀行主管認為,在央行新規定下,未來不論企金戶藉周轉金之名買房,或投資客合夥開公司買房,只要買的是自用住宅而非商辦,一律比照投資客規定,可把相關管道鎖死,讓投資客無法再藉「法人」之名暗渡陳倉。
央行官員指出,只要位於「特定地區」內,企業法人的購屋房貸,不論是第1棟還是第2棟以上,貸款成數都以6成為限。據悉,央行規定的「特定地區」,包括台北市及新北市13個行政區:板橋、三重、中和、永和、新莊、新店、土城、蘆洲、樹林、汐止、三峽、林口、淡水。這些區域內,自然人的第2棟以上房貸以6成為限,法金房貸不論第幾棟,最多都只能貸到6成。
工商時報 記者朱漢崙、陳美君/台北報導 20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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