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國稅局爭訟3.8億遺產稅 美麗華董座兄嫂敗訴
台北美麗華百貨董事長黃固榮的兄嫂朱麗碧,與台北市國稅局間多達3億8,052萬餘元的遺產稅爭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朱麗碧敗訴;本件仍可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指出,朱麗碧的先生黃榮圖死亡前2年內贈與她的財產,包括股票價值3億9,360萬元及存款684萬9,546元,在黃榮圖往生時遺產項目中已無這項財產,而且這項財產朱麗碧是無償取得,依法自不得列入分配請求權計算範圍。
2001年8月間黃榮圖往生,黃的繼承人辦理遺產稅申報,列報遺產總額10億餘元、遺產淨額3億餘元及應納稅額1億4,512萬餘元不過國稅局查獲繼承人漏報817萬餘元的銀行存款及股票價值,經重新計算核定遺產總額為12億6,375萬餘元,遺產淨額7億9,017萬餘元,應納稅額3億8,051萬餘元,並按漏稅額處1倍即403萬餘元的罰鍰。
朱麗碧不服提起復查,國稅局將已減除免徵遺產稅的公共設施保留地重複扣除金額後,將原核定朱麗碧的財產分配請求權為零元的部分,追認1億4,902萬餘元,遺產總額追減1億3,163萬餘元,並罰鍰倍數降為0.8倍成為322萬餘元。但加計朱麗碧在2007年9月到2010年3月間,提起行政救濟的利息1,481萬餘元。
朱麗碧對該復查仍不服,而打起行政官司,但被法院判決,駁回。
工商時報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201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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