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8日 星期二

★土地買賣諮詢★購屋節稅有撇步但具風險性

購屋節稅有撇步但具風險性
有些房仲業者會告訴購屋者,因為近年的公告現值調幅很大,可以利用2次移轉避免高稅率的土地增值稅,稅捐機關人士表示,這樣的作法目前雖無違反土地增值稅相關法規,但因為必須要移轉土地給第三人,其中的產權糾紛風險必須考量。
如果舉例試算:A持有一塊土地面積為300平方公尺,2010年公告現值為15000元,2011年公告現值50000元,A原本想要在1002月才要將土地訂約賣給B,但是2011年公告現值調很高,如果在2011年移轉,土地增值稅將會很高,所以作成2次移轉;經過2次移轉,原本應繳390萬元土地增值稅,變成只須繳270萬元,節省60萬元的稅金。
稅捐機關人士表示,這種2次移轉方式之所以可以節稅,主要是因為增值稅採累進稅率的關係,分2次移轉即可使大部分的漲價數額適用最低稅率課稅。但因為真正的土地持有人須將土地先行移轉給第3人,將來第3人是否願意配合把土地移轉給,將是吳小姐所須承擔的風險。稅捐機關人士呼籲民眾,這種不正常交易行為,容易造成產權糾紛,民眾應審慎考慮。
MyGoNews廖賢龍201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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