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8日 星期二

★土地買賣諮詢★區段徵收地籍整理後地價計算方式

區段徵收地籍整理後地價計算方式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日台內地字第0九一00六0九九三號令 
【要旨】
區段徵收地籍整理後地價計算方式
【內容】
一、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於開發期間仍應依法公告土地現值,地籍整理後按所屬地價區段之地價計算各宗土地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並公告之。
二、區段徵收地籍整理後,下次重新規定地價前,各宗土地最近一次申報地價宜依附件計算公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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