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9日 星期三

★土地買賣諮詢★{土地重劃}籌備會先送重劃計畫書報核時,於核定同時撤銷另一籌備會

籌備會先送重劃計畫書報核時,於核定同時撤銷另一籌備會

【公布日期文號】
9347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30005154號函 
【要旨】
籌備會先送重劃計畫書報核時,於核定同時撤銷另一籌備會
【內容】
核備准予成立籌備會後再核備另一個籌備會時,應同時副知已核備成立之籌備會,並在後者核准文內敘明前者核備日期文號,及籌備會先送重劃計畫書報核時,於核定同時撤銷另一籌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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