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4日 星期四

★重劃土地買賣諮詢★撥用鄉鎮有土地依土地法第26條規定程序辦理

撥用鄉鎮有土地依土地法第26條規定程序辦理

【公布日期文號】
行政院秘書處48124日台(48)內字第6798號函 
【要旨】
撥用鄉鎮有土地依土地法第26條規定程序辦理
【內容】
內政部台(48八)內地字第2022號函副本略以:查鄉鎮有土地,係屬公有土地之一種,土地法第4條定有明文。各級政府機關申請撥用該項土地時,自仍須依照同法第26條規定程序辦理。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查找、自辦市地重劃諮詢、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買賣、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新泰塭仔圳機場捷運A7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八里台北港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