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

★土地買賣★環團護土 籲刪4建設條例條文

環團護土 籲刪4建設條例條文
地球公民基金會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認為4大建設條例大舉破壞國土計畫,呼籲刪除條例中有關土地釋出的條文;經建會組長陳志銘說,相關條文有前提性,並非全部適用。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黃瑞茂、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田秋堇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李根政表示,「離島建設條例」、「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東部發展條例」、以及「雲嘉農業特區發展條例」等4大建設條例,部分條文因排除多項土地法規,大幅破壞國土規劃、國有財產法的制度,有方便財團炒作土地之嫌,影響範圍涵蓋台灣近2/3的土地面積,因此引發多個民間團體連署修改條文。
廖本全說,部分政客就像是賭徒,而且還是不要明天的賭徒,把台灣的土地與未來當做籌碼,進行「嗜土」的遊戲。徐世榮說,這4大建設條例不是建設或發展條例,其實是「架空」、「搜刮」、「掠奪」條例,架空了多個現行法規、搜刮了國有財產與原住民傳統領域、甚至將透過徵收來掠奪私有土地。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都市及住宅發展處專案組組長陳志銘表示,4項建設條例部分並不是由行政部門提出,而是由立委提案。對於條例中中央授權地方政府部分,陳志銘說,相關規定還是需要依都市計畫法與區域計畫法,沒有法規遭到架空的問題。
對於重大建設計畫的土地變更審議以1年為限,被認為是政府權力釋出,陳志銘說,這是顧慮離島與花東的特殊性,而且是有前提的,不是所有計畫都可以比照進行,必須是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有一定的認定標準與過程,並非全部開發案都可使用。
2011-03-07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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