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

★土地買賣諮詢★經依法徵收或照價收買之出租耕地,應補償承租人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準用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二項規定

經依法徵收或照價收買之出租耕地,應補償承租人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準用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二項規定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七十六年一月九日台(七六)內地字第四六九五一八號函 
【要旨】
經依法徵收或照價收買之出租耕地,應補償承租人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準用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二項規定
【內容】
經依法徵收或照價收買之出租耕地,應補償承租人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認定,準用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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