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

★土地買賣★放款非自用住宅 風險權數提高

放款非自用住宅 風險權數提高
為避免銀行抵押放款業務過度集中於不動產,金管會從銀行端下手,將研議提高非自用住宅的「不動產風險權數」,讓銀行放款可以更為謹慎。
立委賴士葆昨在立院財委會質詢指出,「台灣房市早就泡沫了!」到今年一月底為止,全體銀行的房貸餘額加上土地建築融資餘額有六.五兆元,占國內生產毛額(GDP)四十六%,一般來說,超過四十%就是泡沫了,而且投資客比重也已經逾二十%。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指出,比較擔心銀行放款過度集中在房市,因此,在執行金融檢查的時候,會注意對銀行放款的集中度以及房屋鑑價程序。
陳裕璋並表示,目前正考慮提高銀行對「非自用住宅」的風險權數,讓銀行放款可以更為謹慎。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指出,若是屬於自用住宅的貸款,銀行風險權數為四十五%,由於「自用住宅」的定義還不夠明確,會讓一些應該屬於「非自用住宅」的房貸,被歸類為「自用住宅」。
銀行局官員解釋,根據「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方式」,現行自用住宅貸款多適用四十五%風險權數,至於非自用住宅與商業不動產一樣,適用風險權數為百分百。
換言之,若是房市投機客的貸款,原本銀行應計提百分百的風險權數,卻只提四十五%,等於銀行資本計提成本降低。
規範銀行業務 勿集中不動產
對此,銀行局表示,將參酌各國做法,對「自用住宅」清楚做出定義,對「非自用住宅」貸款從嚴規範後,風險權數提高,會使得銀行風險性資產跟著增加,進而減少資本適足率,因此,能促使銀行放款業務不過度集中在不動產。
自由時報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201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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