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4日 星期五

★土地買賣諮詢★學者反譏:規定已經很合理

學者反譏:規定已經很合理
「特定貨物與勞務稅條例」草案(奢侈稅)第一場公聽會今登場,未演先轟動,針對建商不滿,地政學者張金鶚說應該把課稅對象的持有不動產時間由2年延長為3年;財政學者曾巨威則認為,應該課徵「所得稅」。
建築業者昨天批評指出,奢侈稅是不分區域、不分貧富、不分賺錢與否,都要課稅,是很不正常的稅制。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建商又不是被課稅的當事人,為何要找建商參加公聽會?財政部應該找買不起房子的弱勢團體代表和被課稅的投機客二者來對話才對。
曾巨威說,買賣房子難道是「奢侈」行為嗎?應該是對不動產的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才不會被外界說對不分賺賠都課稅。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建甫說,炒房加徵課稅,財政部做得好,新加坡都對4年內移轉加稅,我們才規定2年,已經很輕、很合理。
無殼蝸牛聯盟昨天晚上發布新聞稿表示,財政部每次稅改都會邀請利益團體參加,這次有找炒作房地的獲利者建築開發商代表,但就忽略掉消費者團體、勞工團體、民間弱勢團體和一般民眾的聲音。政府應立即改革不公的稅制,才是正本清源。
工商時報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201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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