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現值後因故撤銷再以原訂約日期申報如證件齊全應准受理
釋示函令標題
申報現值後因故撤銷再以原訂約日期申報如證件齊全應准受理
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主旨:張○○君所有土地移轉,於申報移轉現值後,因故撤銷原申報案,嗣後再以原土地買賣訂約日期立契,重新申報移轉現值一案,如經審核所附附件齊全,應准受理。說明:二、查土地所有權移轉,稽徵機關受理申報之程序,依本部訂頒「土地增值稅稽徵作業手冊」第一章第一節陸三規定,(一)收件人應查閱申報書各欄填寫是否完整,各聯所填事項是否相同,檢附之文件是否齊全…。(二)申報書收件後經審核如有填寫錯誤,所附附件不全或缺漏者,始得通知補正。其契約書訂約日期是否與原撤銷申報案之立約日期相同,尚非上開作業程序所訂受理申報時所應審核之範圍。三、本案以原撤銷之土地買賣日期立契,重新提出土地移轉現值申報,係屬逾期申報案件,依土地稅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以申報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審核移轉現值,尚無逃漏或規避稅負之虞,如經審核所附附件齊全,其移轉現值申報應予受理。(財政部86/09/27台財稅第860584573號函)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查找、自辦市地重劃諮詢、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買賣、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新泰塭仔圳、機場捷運A7站、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八里台北港、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板橋江子翠重劃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