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揆居住正義 納入現代住宅
行政院會今天將端出青年購屋多元優惠方案,在配套措施的供給面中,決增列經建會所提出「現代住宅」構想。但該方案現階段僅只於經建會規劃中,須提報政院核定才能拍板。
為避免購屋者一生成為屋奴,政院也拍板,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年限最長只有20年,但還款年限可依還款能力自行評估選擇20年或30年。
吳揆今將在院會後記者會,親自說明「健全房市、實現居住正義」政策目標。副院長陳冲在週二(10日)召集跨部會研商多元優惠措施。
政院今天將端出的多元優惠配套措施,包括內政部與財政部貸款方案可以搭配,最高額度720萬元,貸款年限有20、30年不同方案,但利息補貼以前20年為限。
因不限戶數,且本金年限可延長至30年,內政部預估利息補貼總額仍會增加,新方案雖不限戶數,但估計購屋戶數若增總額約在3萬戶左右。
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只有年收入50百分位以下才可申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設定所得分位百分之80以下的人可申請,都有排富,政院指示財政部研議將500萬額度的放貸定義條件,與內政部青年住宅政策趨於一致。
其間,經建會主委劉憶如力主規劃中「現代住宅」方案,應與合宜住宅及社會住宅一併納入配套,最後陳冲同意,但強調該方案僅只經建會規劃中,須提報政院核定才能拍板。
劉憶如提出「現代住宅」構想,將以捷運站附近的公有土地為主,最遠距離不超過600公尺,採設定地上權概念,標售地上權年70年予建商興建住宅,未來可出售,但以經濟弱勢條件優先,經建會持有的土地也會拿出設定地上權,可以小巧而精美,每戶坪數不大,約16~20坪,有寬頻上網節能等現代化設備。
現代住宅標榜「租得起就買得起」,不限購屋者年齡,但限個人名下無自用住宅(如果已婚則夫婦兩人名下皆無屋者)、年所得在一定水準以下才有資格購買。
工商時報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201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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