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住宅區內興建醫院並無限制規定
內政部67.5.5台內營字第七八三八五二號函
查都市計畫法台北市施行細則對於住宅區之土地使用管制並無限制醫院設立之規定。本部65.6.24修正發布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十三條條文(住宅區高度限制)時,同時以部函釋示上開條文第一項所謂「供作集合住宅之建築物」係指集合住宅使用之樓地板面積合計大於總樓地板面積二分之一之建築物,其目的在於配合維護住宅區建築物之安寧與安全,以免其鄰近建築物受其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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