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土地買賣+疑難專業諮詢◆由權利人代繳土地增值稅發生退稅情事應准退還代繳人

由權利人代繳土地增值稅發生退稅情事應准退還代繳人

釋示函令標題
由權利人代繳土地增值稅發生退稅情事應准退還代繳人
釋示函令內容
已納之土地增值稅,倘發生退還情事,原則上應以繳款通知書上所載納稅義務人為退還之對象;惟如該應退稅款係由權利人向稽徵機關申請代繳有案,或權利人能提示證明該項應退稅款確係由權利人代為繳納,並經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應准由代繳人辦理切結手續後,退還代繳人。(財政部74/06/12台財稅第17451號函)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買賣、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買賣、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專辦查找、自辦市地重劃業務諮詢、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死亡絕嗣土地買賣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新泰塭仔圳新莊知識產業園區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八里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北投奇岩新社區北投士林科學園區 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