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上路 李述德:準備好了
奢侈稅上路專題之1
奢侈稅明天施行,非自用住宅2年內轉手、高價勞務和汽車等消費品要課10%至15%奢侈稅。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財政部已經準備好了,有信心讓奢侈稅順利上路。
根據財政部訂定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施行細則,民眾賣掉持有不到2年的不動產,只要是合理、常態與非自願的情形,經過國稅局核可,都免課奢侈稅。屬於文化資產的新台幣50萬元以上骨董家具,只要文建會認定,也不課奢侈稅。
奢侈稅條文規定,非自用住宅1年內轉手,課15%奢侈稅;1年以上、未滿2年內轉手,課10%奢侈稅;若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房屋、房屋遭法拍或都市更新等,不課奢侈稅。
高消費貨物部分,如小客車、遊艇、飛機、直升機及超輕型載具,單價在300萬元以上,須課10%奢侈稅;龜殼、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製品,須課 10%奢侈稅,若非屬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不課稅;50萬元以上高額家具,課10%奢侈稅。
條文中所謂的特種勞務,是指每次銷售價格50萬元以上的入會權利,課10%奢侈稅,例如高爾夫球證;但屬可退還的保證金性質者,不包括在內。
持有房地產2年內出售須課奢侈稅,「2年」時間的計算是從買進房地產的「過戶日」開始,到賣出的「簽約日」為止,房仲業者呼籲民眾未來交易房地產應該特別注意。
施行細則也規定,營業人自地自建、合建分屋、合建分售、附買回條件的合建分屋、以及售後退回再賣的房屋和座落土地,都不課奢侈稅。
至於售價超過300萬元的高價小客車課徵奢侈稅的時間點,以汽車到港日為準,也就是高價車若要避奢侈稅,最遲應該在今天運抵台灣。
另外,文化資產保護法規定的古物,不用課奢侈稅。以家具為例,每件售價逾50萬元的家具要課奢侈稅,但供日常使用的桌、椅、櫥、櫃和床,只要文資法認定為骨董床、骨董桌,都不用課奢侈稅。
討論多時的奢侈稅終於要施行,李述德說,財政部已經都準備好了,有信心讓奢侈稅順利上路。
奢侈稅主要打擊對象是房市投機客。李述德提醒持有房地產2年內出售的民眾,應主動向國稅局申報奢侈稅,如果沒有申報,國稅局都會查出,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2011-05-31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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