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學校用地 立院違規租用逾五十年
立法院早在「萬年國會」時期就曾討論遷建問題,卻是一波三折。先後兩度編列預算,兩度確定遷建地點,但因經費龐大,加上社會觀感不佳,始終只聞樓梯響,如今適逢建國百年,在馬英九總統力挺下才出現轉機。
立法院從民國四十九年起遷入台北市中山南路現址,在「反攻復國」威權統治年代,不受重視的國會自然沒有在台灣長期落腳的打算。因陋就簡的立法院並沒有院址土地所有權,必須長期向台北市政府租用,還曾出現前總統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行文催收土地的窘況。
讓立法院更難堪的是,立法院所在地為學校用地,依規定不得作為機關使用,卻一租就逾五十年,等於違規占用學校用地半個世紀,對中華民國最高民意機關而言,實在頗為不堪。
因此,立法院在一九九二年以院會表決方式,由「華山派」以壓倒性多數擊敗「圓山派」,首度決定遷建華山特區,並在八十三年度總預算案中編列九十九億預算(包括土地購置費及地上物補償費七十二億餘元、新院址新建工程費二十七億餘元)執行。
然而考量政府財政困難,當地又屬松山機場飛航管制區範圍,加上附近居民不願與立法院為鄰,反彈與抗議聲浪不斷,當時立委關中、王建煊皆大力反對,最後「反遷建派」以九十二比十九的懸殊比數否決了遷建案。
其後為因應第四屆立法院席次增加為二百二十五席,立法院於八十六年度預算中編列一億三千多萬元遷建規劃費,但因規劃內容傳出立委辦公室五十多坪、院長辦公室一百四十多坪、委員會館每名立委三十多坪休息室,加上附設溫水游泳池、三溫暖、多功能球場,被質疑浪費奢華,加上每坪造價偏高,且必須發行公債賒借來支應,再度引發反對聲音。
到第四屆立法院,因為空間確實擁擠,特別預算還是在八十八年五月三讀通過,但興建地點改為台北市仁愛路、建國南路口,面積約八公頃多的空軍總部。不過,由於立院內外持續有反對聲音,直到預算執行期滿依舊無法執行,遷建案形同胎死腹中。
中國時報 王正寧/台北報導 201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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