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範圍內機關用地,得依有關建築法令規定興建變電所
內政部70.2.19台內營字第六八九三號函
都市計畫機關用地,既經台電公司價購並有急切興建變電所之必要,如於該地區都市計畫書圖內並未敘明將供作何種機關使用,且作變電所使用確不妨礙鄰近土地使用分區時,可准予依有關建築法令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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