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4日 星期一

★重劃土地買賣+土地買賣諮詢★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應由原擬定機關辦理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應由原擬定機關辦理
內政部70.11.24台內營字第四二七一四號函
按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明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五年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準此,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辦理機關,仍應為原擬定機關,以資適法。至於都市計畫案擬定機關,應以都市計畫書、圖資料予以認定,所請從寬認定乙節,礙難照辦。惟縣政府所擬鄉、鎮、市都市計畫,其通盤檢討作業之實施,可先徵求各該鄉、鎮、縣轄市公所意見,以供參考。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買賣、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買賣、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專辦查找、自辦市地重劃業務諮詢、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死亡絕戶土地買賣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新泰塭仔圳新莊知識產業園區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八里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北投奇岩新社區北投士林科學園區 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