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作業補充規定」先期作業成果疑義
內政部73.9.27臺營字第二五九四二二號函
台南市政府執行「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作業補充規定」先期作業成果,因僅係公共設施用地項目之調整,對於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並無縮減,請准予免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乙案,准依貴府意見處理。
惟為達到加速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之目的,案內公共設施保留地若擬依照「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多目標使用方案」開闢者,應請轉知該府確實依該方案之有關規定辦理。
附 註:臺灣省政府73.9.4府建四字第六九九三七號函略以:
主 旨:臺南市政府函為該府執行「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作業補充規定」先期作業成果,因僅係公共設施用地項目之調整,對於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並無縮減,請准予免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一案,轉請核釋。
說 明:二、查台南市政府執行「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補充規定」先期作業結果僅將「公四」、「公八」縮減其毗鄰學校所能開放運動場供公眾遊憩使用部份之面積抵充為兒童遊樂場、加油站、停車場等,並未縮減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面積,又依照「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多目標使用方案」規定,公園用地經本府核准即可作上項之使用,復查「公八」之權屬,大部份為公地,故該府函請准免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乙節,似可准予所請。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買賣、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買賣、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專辦查找、自辦市地重劃業務諮詢、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死亡絕戶土地買賣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新泰塭仔圳、新莊知識產業園區、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站、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八里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北投奇岩新社區、北投士林科學園區、 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