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市價補償 8月25日星期四政院拍板
工商時報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2011-08-23
內政部所擬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預計在周四(25日)獲得行政院會通過,未來土地徵收補償改採市價補償,至於「市價」如何評定,將另訂子法,交由估價師鑑價或經地方政府地價評定委員會評定。
至於敏感的不動產實價登錄問題牽動選舉敏感神經,府院決策高層上週五曾祕密交換意見。據悉,多數人有共識採「實價登錄」是推動資訊透明化關鍵。內政部本週內將重新向政院重送涉及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的《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修正案,由政院審核。
土徵條例原本政院高層有異見,認為未來被徵收土地一律改按市價(亦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徵收,如何認定市價會是一大問題,恐延宕所有土地徵收案及公共建設進行。
上周五(19日)經總統馬英九拍板案,決依內政部版修法,明訂被徵收土地由現行公告現值加成,改按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亦即市價徵收,地方政府須每6個月評定一次,對外公告。未來內政部將訂細辦法協助地方政府評定「市價」的水準,找估價師鑑價應也會是方式之一。
此外,修正重點還包括,涉及公益或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設,不得徵收優良農地;明定需用土地人在申請徵收前必須就徵收計畫評估其興辦事業公益性;增訂需用土地人應訂定安置計畫,加強被徵收所有權人生存權及工作權之保障;修正已領取現金補償者可再申請改為領抵價地彈性規定等,政院昨天已趕緊整理政委李鴻源審議完成條文。
上周五府院也針對敏感的不動產實價登錄問題研商,此對小市民的房市居住正義有所交待,但也會引發建商或仲介業反彈,影響選票,因此府院多不願對外透露。
據側面了解,與會府院高層多數支持落實推動不動產交易透明化機制,不動產交易登錄時宜採逐筆逐戶「實價登錄」,而公告揭露時,做到尊重隱私權,採區段化、去門牌、地號、建號等去識別化方式公告,僅揭露至幾小段即可,如此應可保障交易人隱私權。
建商、仲介業強烈反彈的主因,擔憂實價登錄下一步就是「實價課稅」,會引發不動產崩潰,即使目前政府承諾不會作課稅資料,難保五至十年後實價登錄資料不會被用於作為實價課稅基礎。因此一路向內政部、行政院多次陳情、施壓,要求撤案。
內政部本週將重送的《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修正草案至政院,屆時仍將維持「實價登錄制度」精神,至於條文如何表達,將由政委李鴻源審議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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