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公會籲實價課稅:三贏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2011/09/07電)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同榮今天呼籲政府房屋買賣「實價課稅」,修法廢止增值稅制,改以資本利得課徵交易所得稅,才能政府、業者與消費者三贏。
李同榮表示,房仲業支持不動產資訊透明化,透過修訂「平均地權條例」,讓實價登錄歸責於買賣屋雙方當事人。
不動產資訊透明化相關法案可能成為立法院新會期修法重點。房仲公會主張,「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3法都要修。
李同榮表示,若上述3法依序以A、B、C為代號,不動產實價登錄的數目及效果是A>B>C。在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後,買賣雙方都要按實價登錄,地政士法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則是輔助角色。
李同榮進一步呼籲政府,不動產資訊透明化不應只是消極地讓資訊公開,還要建立「實價課稅」,讓投資非自用住宅賺錢的人,不分貧富都必須繳稅。買賣當事人會相互監督,如實申報交易價格。
李同榮建議,一方面應修法廢止現有增值稅制,改以資本利得課徵交易所得稅;另一方面改以房地總價課徵「房地稅」,並調降稅率,避免增加持有房屋的負擔,取代繁瑣的地價稅和房屋稅。
李同榮指出,實價課稅可能引起加稅的疑慮,因此交易課稅須區分「自用」與「非自用」,並區分持有年限。成屋持有年限越長稅率越低;精華地區土地持有年限越長應課較高稅率,以避免養地。
李同榮認為,實價課稅在沒有加稅的疑慮下可「三贏」,因為對於建商,土地增值稅改為相對等稅率的交易所得稅;不動產買賣雙方可相互監督並合法繳稅;政府稅收則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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