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為辦理該縣縣政中心都市計畫禁建期間特許興建案,是否妥適案
內政部80.1.28台內營字第八九八七二五號函
按擬訂都市計畫實施禁建,旨在避免擬定計畫期間發生搶建、濫建情事,影響都市計畫整體發展。查「台灣地區擬定、擴大、變更都市計畫禁建期間特許興建辦法」第二條規定:「在禁建命令發布前,已依法核發建造執照有案,並報准開工者,得由起造人檢具左列文件,申請該管直轄市、縣(市、局)政府認定不妨礙將來都市計畫發展及公共安全後,依原核准內容及期限繼續施工。」是以本案宜蘭縣政府為其縣政中心特許興建案之權責機關,應由該縣政府本於權責核定。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買賣、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買賣、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專辦查找、自辦市地重劃業務諮詢、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死亡絕戶土地買賣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新泰塭仔圳、新莊知識產業園區、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站、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八里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北投奇岩新社區、北投士林科學園區、 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