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緣起
為配合交通部重大公共工程建設之萬板鐵路地下化、臺北都會區捷運系統中藍線(南港—臺北車站—板橋—土城 )、臺北縣環狀中運量捷運系統及高鐵等三鐵共構建設計劃, 設置短程公車轉運站及中長程客運站提供民眾舒適便捷之交通網路,成為臺北都會區淡水河西岸之交通樞紐,並為臺北都會區均衡發展,開發本特定區成為臺北縣的新都心。
開發面積
約 39.5公頃。
開發起迄時間
83.08~93.07。
公共設施面積
約 18.4公頃。
開發大事紀
92年 9月:中山路以南工程完工,新府路同時全段通車使用。
第四期區段徵收區
91年 10月:完成地上物拆遷補償作業。
92年 3月:完成土地分配成果公告,並經板橋地政事務所辦竣權利變更登記。
92年 9月:全區整地、共同管道及新站路道路工程於短短十個月內提前完工,新站路同時全段通車使用。
93年 2月:全區作為 2004年臺灣燈會主燈會場。
土地標售
93年 1月:本區正式辦理土地標售作業。
93年 6月:全區 11筆土地全數標售完畢,總標售金額達 170億元。
開發效益
1.本區規劃以臺鐵、高鐵、捷運等四鐵共構,並設置公共汽車及中長程客運車站,成為板橋市的核心地帶。
2.增加三級產業就業機會,使板橋市產業結構轉變,紓解三級產業向臺北市集中的現象。
3.更新工業區衰退的市容,帶入交通建設、休閒式廣場、公園及購物商業設施,提升生活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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