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日 星期三

社會住宅 首批釋出千餘戶

總統馬英九昨(31)日拍板,決在年底前著手規劃辦理社會住宅政策,將在台北縣市大台北地區選定34處國有地興建社會住宅,第一批提供千餘戶以上只租不售,目標最快民國101年可望釋出,提供對象從弱勢擴大至外地北上求學學生,步出社會求職的單身青年。
 
此外,內政部決在月底前架設空屋媒合博覽會平台,由營建署與台北縣、市合辦,提供北縣市23.7萬戶空屋,媒合給購屋需求的民眾,解決空屋率過高問題。
 
為解決安居大不易,及人口老化等問題,馬英九昨天召集吳揆、內政部長江宜樺、財長李述德、營建署長葉世文等人研商社會住宅政策問題。

會後內政部長江宜樺說明指出,昨天簡報提出台北市五處、台北縣五處等10個地點推出只租不售社會住宅,經討論後,馬英九指示,11月中旬挑選出34處產權清楚國有地優先規劃,第一批優先準備興建1,0002,000戶之社會住宅。
 
10處國有地分別位於林口、淡水、中和、三重、大安、松山、萬華等地,預計年底可規劃辦理,戶數不多基地,很快在民國101年提供出租。中長期從挑選國防部眷改土地及財政部經管的500坪以上國有土地。
 
社會住宅規劃以台北都會區優先辦理,租金補貼為主、興建為輔,採多元興辦方式,以適度分散、混合居住模式興辦,以免標籤化等五大原則。
 
江宜樺說,興辦方式包括從政府興建的合宜住宅提供一定比例,由地方政府興建,獎勵民間參與辦理、財政部設定地上權、運用現有空屋等種方式,未來視地點彈性選擇興辦方式。
 
馬總統希望社會住宅不只提供給弱勢族群,也要擴大考量北上在台北都會區就學青年與求職的單身青年等新鮮人居住需求,解決居住問題。
工商時報 記者呂雪慧/台北報導20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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