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房產交易、奢侈品 半年內課稅
財政部針對短期房地產交易、預售屋買賣、及高價貨物消費(奢侈品)等增定單一特別法,加重課徵特種銷售稅,財政部長李述德昨日表示,預估半年內可以開徵。另外,針對南韓政府周日宣布,對銀行外幣借款餘額課稅,遏止熱錢湧入,財政部與金管會強調,南韓和台灣金融環境不同,資本管制才是正辦,不會針對外幣借款餘額課稅。
針對財政部打算對金銀珠寶、手錶、名牌包、三千CC以上進口車及會員俱樂部會員證等課稅,李述德表示,課徵前提是不能影響經濟動能與買氣,稅率也還未確定是否訂在五%到廿%之間。
李述德表示,賦稅公平、個案調查的工作都有在做。國稅局每年都會針對八類項目專案查稅,一年可以查到五百多億的稅。其中,從資金流程可查房地產買賣個案,一年查到四、五百件,補稅金額約有六、七十億。財政部規畫增定單一特別法,針對「持有一年內即轉讓的非自用房地產交易」、「預售屋買賣權利移轉」、以及「高價貨物消費(奢侈品)」等三項,加重課徵特種銷售稅。預計明年提出修法,最快三月開徵。
至於對南韓宣布對銀行外幣借款餘額課稅,李述德表示,外匯管理財政部沒有介入,國際上的租稅做法都有在研究,但台灣外債少,和南韓、巴西與泰國實務上的情況不同。
中國時報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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