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回歸中央審核
營建署98年4月放寬30公頃以下非都市土地的區域計畫讓地方政府審核,加速農地流失,昨天在全國農業與農地會議上,遭學者批評;營建署回應說,最近將修法加嚴,讓10公頃以上的特殊敏感區包括海岸、地層下降、重要水庫集水區、特定農業區等由中央審核,而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區無論大小全收回中央。
營建署也一度考慮回歸90年的10公頃以下才由地方審核,因擔心地方政府反彈,因此除特殊敏感區與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區外,仍由地方審核,也包括縣政府自己的開發案。
政大地政系主任徐世榮認為,無論面積大小,最重要是審核運作機制,但現在農地分屬農委會、內政部主管,昨天會議內政部只是旁聽,農地問題仍無法解決。
自由時報記者鍾麗華20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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