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申辦耕地移轉登記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之限制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89年6月23日台(89)內中地字第8912252號函
【要旨】
寺廟申辦耕地移轉登記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之限制
【內容】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八十九年六月十二日(八九)農企字第八九Ο一二八八五八號函:「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已明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三十四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本案○○鎮○○宮既以寺廟身分(法人組織)申辦農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自應受前開條文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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