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1日 星期一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申請土地或建物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案件,地政機關是否審查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條視為贈與之情形有關事宜(一)

申請土地或建物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案件,地政機關是否審查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條視為贈與之情形有關事宜()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八十四年九月十四日台(八四)內地字第八四一三一九四號函
【要旨】
申請土地或建物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案件,地政機關是否審查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條視為贈與之情形有關事宜
【內容】
按遺產及贈與稅法業奉八十四年一月十三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因該法第五條第六款規定已修正為「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故本部八十四年一月二十八日台八四內地字第八四七五七五九號函說明二 、(二)所示「...或為配偶間及三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者」,應修正為「...或為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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