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4日 星期四

★土地買賣★有償撥用之公有土地移轉登記時,得以「公有土地有償撥用清冊」替代土地移轉現值申報及免稅證明

有償撥用之公有土地移轉登記時,得以「公有土地有償撥用清冊」替代土地移轉現值申報及免稅證明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七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台(七七)內地字第六六一五四號函
【要旨】
有償撥用之公有土地移轉登記時,得以「公有土地有償撥用清冊」替代土地移轉現值申報及免稅證明
【內容】
財政部函為縮短公地撥用作業流程,有償撥用之公有土地,於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准以「公有土地有償撥用清冊」替代土地移轉現值申報及免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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