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4日 星期五

★土地買賣★養地4年 幸福人壽挨罰360萬

養地4 幸福人壽挨罰360
幸福人壽昨日因為養地挨罰,金管會日前針對幸福人壽進行金檢,發現幸福投資台北信義區等土地,違反保險法2年內完成開發規定,信義區D1土地在民國96年取得後,未達當地3千平方米最低開發面積,遲遲未開發,金管會因此對幸福祭出360萬元重罰。
 幸福人壽二年前,因為「代標」信義計劃區D3土地,違反保險法土地投資規定,遭金管會重罰450萬元,當時保險局曾凍結幸福人壽土地投資,不過,2年後,幸福人壽又再度因為土地投資挨罰。
保險局副局長曾玉瓊表示,幸福人壽這次有3塊地,違反「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2年內開發規定。
其中,台中烏日與淡水土地,係於民國97年取得,依法壽險公司投資素地2年內,若未及時開發,須向保險局申請延長開發期限,但金管會是在最近金檢,才發現淡水土地逾期未開發,且未主動申請延長,烏日土地雖有申請延長,並申請建照,但仍未在期限內完成開發,二案各罰90萬元。
至於信義區D1土地,曾玉瓊表示,幸福人壽投資近4年,當初雖有申請延長開發期限,但該筆土地面積僅170幾坪,距離信義計劃區最低開發面積3000平方米,還有很大差距,由於申請延長開發期間毫無作為,金管會對該案處罰180萬元。
曾玉瓊說,對於淡水與烏日土地,金管會要求幸福人壽,須於1年內取得建照並進行開發或處分土地,信義區土地則須於2個月內提報計畫,6個月內完成處分。
幸福人壽主管表示,信義區D1土地產權複雜,鄰地有不少畸零地,從富邦日前表示,準備花3年時間整合D1土地,就可以知道該地整合有多困難,對於金管會裁處,幸福人壽將確實辦理。
至於淡水紅樹林土地,據了解面積共4千坪,目前已與建商簽合建契約,預計1年內推案。
中國時報 林上祚/台北報導 201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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