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區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評定作業事宜(二)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94年6月2日台內地字第0940008209號函
【要旨】
河川區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評定作業事宜
【內容】
一、按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研擬國土復育策略方案具體執行措施中,因有關單位認為部分河川區地價評定過高,影響水利事業興辦乙節,該會爰請地政單位確實考量河川區自然條件及收益性,合理評定河川區地價。案經本部研擬「國土復育策略方案具體執行措施有關水利事業地價評定事宜」,於94年4月7日邀集專家學者及地政機關研商後,函請經濟部表示意見,經該部94年5月25日經授水字第09400544520號函復本部在案,合先敘明。
二、河川區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評定作業事宜,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確實考量河川區自然條件及收益性評定地價。
(二)積極蒐集河川區收益實例,合理評定地價,反應河川區應有之地價水準。
(三)基準地價區段之適宜性應詳加檢討,確實採用使用強度相符者進行推估。
(四)以基準地價區段推估時,修正考慮幅度應確實考量實際價差調整修正河川區地價。
(五)確實掌握河川區域範圍,合理劃分地價區段,俾評定合理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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