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4日 星期五

★土地買賣諮詢★土地稅法第二十二條(平均地權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所稱「自耕農地」之認定

土地稅法第二十二條(平均地權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所稱「自耕農地」之認定

【公布日期文號】
財政部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四日台財稅字第0九00四五五0四0號令 
【要旨】
土地稅法第二十二條(平均地權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所稱「自耕農地」之認定
【內容】
土地稅法第二十二條(平均地權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所稱「自耕農地」之認定,應以土地所有權人為自然人,並由其切結自行耕作即可,不再以土地所有權人具備農民身分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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