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

★土地買賣諮詢★自來水管線延伸至計畫道路並可自計畫道路接通輸送者,可認定為公共設施完竣

自然排水者不能認定為排水系統已完竣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801114日台(80)內地字第8079342號函 
【要旨】
自然排水者不能認定為排水系統已完竣
【內容】
查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36條第1項、第2項所稱排水系統以能排水為準,係指排水系統設施能排水而言,自然排水者不能認定為排水系統建設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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