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

★土地買賣諮詢★{地產新聞}投資客避鋒頭 炒預售屋「交屋前快脫手」

投資客避鋒頭 炒預售屋「交屋前快脫手」
奢侈稅沒打到 比成屋課稅可差數倍
2周政府高姿態打房,祭出奢侈稅抑制短炒投機客,未納入課徵目標的預售屋,反而獲得喘息空間,目前預售屋獲利是以「交易所得」課綜所稅,遠低於成屋以「成交價」課徵的奢侈稅,投資同價位房屋,兩者課稅可差數倍。房產專家建議,持有預售屋的投資客,一定要趕在交屋前脫手!
目前奢侈稅針對持有第2屋以上的非自用住宅,在2年內移轉,課徵成交總額的10~15%,由於奢侈稅今年71日可望實行,近期已湧現投資客倒貨潮。若手中有購入不到2年的非自用住宅,該長期持有或近期脫手?
炒作農舍鑽漏洞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指出,即將實行的奢侈稅還有許多漏洞,包括將不動產登記在「人頭戶」,甚至桃園、新竹、宜蘭一帶猖獗的農舍,都未納入奢侈稅課徵範圍,已有不少投資客轉為炒作農舍。
想躲避奢侈稅的投資客,除了可在7月前先出脫房屋外,若決定持有超過2年,恐增加不少成本,甚至因租屋供給大,導致房屋空置、租金減少等風險。投資客「帥過頭」說,人頭戶以親屬或員工居多,過去1個人頭戶1年買賣3次,奢侈稅「一生一屋」之後只能找非親屬體系,風險相對高。
大台北湧退訂潮
目前預售屋不納入奢侈稅課徵範圍,若有獲利僅須申報交易所得、納入綜所稅,預售屋投資成本遠低於成屋。例如,購入總價1500萬元的預售屋,以1800萬元轉手,300萬元獲利即使課徵最高40%綜所稅率,也僅須繳稅120萬元;若購買同價位成屋,持有1年即售出,以奢侈稅的規定,1800萬元乘以15%,等於須課徵270萬元。業者認為,奢侈稅沒打到預售屋,等於鼓勵投資客短期炒作預售屋。
不過,即將交屋的預售屋投資客卻開始緊張,全國不動產總經理石吉平分析,這類投資客因怕被課徵奢侈稅,拋售狀況最明顯,最好趕在交屋前賣出。部份投資客則擔心政府打房目標轉向預售屋,近日大台北有不少剛簽約的預售屋買方已開始
得申報交易所得
台灣房屋企研室主任邱太煊表示,雖然奢侈稅排除「預售屋」,不過預售屋投資客若打算採「換約」轉手獲利,國稅局已明訂必須申報「交易所得」,若漏報將吃上0.51倍的補稅罰鍰。奢侈稅同樣也採用「良心申報制」,在簽訂買賣契約後,若申報不實,罰鍰更高達3倍。 蔡佩蓉╱台北報導2011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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