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未辦繼承}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經政府代管,於政府機關無償使用期間之部分得免繳納代管費用

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經政府代管,於政府機關無償使用期間之部分得免繳納代管費用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八十八年七月二十九日台(八八)內地字第八八八四八一號函 
【要旨】
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經政府代管,於政府機關無償使用期間之部分得免繳納代管費用
【內容】
有關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經政府代管,其繼承人於代管期限屆滿前申辦繼承登記,並舉證該不動產係由政府機關無償使用者,於政府機關無償使用期間之部分得免繳納代管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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